會員書架
首頁 > 遊戲競技 > 論衡全譯11~20 > 第171部分

第171部分(第1/5 頁)

目錄
最新遊戲競技小說: 喚醒師工會每級1個金詞條,雷電術橫掃全球公路求生:開局一輛快遞車遊戲現實化,我的女號有點多百歲老人的末日求生要成為冠軍的我們修仙回來後,我靠算命攢下農場制皮百年,我成了魔門巨頭誰公認的歷史第一大前鋒?我是上單啊,怎麼成頂級射手了天賦百分比斬殺,我反手攻速拉滿傳奇,從繼承校花老婆開始氣運之子之我能賦予系統遺失的奇妙世界我就想好好玩個遊戲啊我,廚傲天,要開始異界求生了天選者的探險日記虛境遊戲:半枯半榮菜鳥少女的傳說之路開局充值百億,獲得無上天賦!

紀:據遞修本當作“結”。

據本書《。。時篇》“千五百三十九歲為一統”,“為”字前脫“歲”字。一統:參見《。。時篇》注。

【譯文】

十二個月為一年,四季節氣完結,陰陽之氣終了,又開始了新的一年。

“歲”不過是天、月積累起來的名稱罷了,為什麼會有歲神而說它正好在子位呢?積累時分成為日,積累日子成為月,月與月相連成為四季,合四季就成為年。歲也就同日、月、季之類的名稱一樣。歲如果有太歲神,那麼日、月、季也同樣有神嗎?一千五百三十九年稱為一統,四千六百一十七年稱為一元。歲就和統、元是一樣的。歲如果有神,那麼統、元同樣也有神嗎?我論證它是不存在的。假如有神,為什麼禍害人呢?神當中沒有超過天神、地神的,天神地神卻不禍害人。人們說存在百神,百神卻不禍害人。太歲之氣,就是天地的氣,怎麼會對人憎恨呢,觸犯了它能造成禍害呢?

【原文】

73·13且文曰:“甲子不徙。”言甲與子殊位,太歲立子不居甲,為移徙者,運之而復居甲。為之而復居甲,為移徒時者,亦宜復禁東西徙。甲與子鈞,其兇宜同。不禁甲而獨忌子,為移徙時者,竟妄不可用也。人居不能不移徙,移徙不能不觸歲,不觸歲不能不得時死。工伎之人,見今人之死,則歸禍於往時之徙。俗心險危,死者不絕,故太歲之言,傳世不滅。

【註釋】

文:可能是指《移徙法》中的話。

甲:天干的第一位。指東方。

甲與子殊位:天干的“甲”指東方,地支的“子”指北方,所以說甲與子的方位不同。運:運轉。指占卜者運轉“栻”來使天干和地支相配。

時:照前例當刪。

亦宜復禁東西徙:意思是子位在北方,太歲在子就禁止往南北遷徙,那麼甲位在東方,太歲在甲,也就應該同時禁止往東西遷徙。

鈞:通“均”。相同。甲與子鈞:甲是天干第一位,子是地支第一位,所以說它們地位相同。時:照前例當刪。

首“不”字、“得”字衍文,當刪。文句當為“觸歲不能不時死”。

【譯文】

而且《移徙法》中說:“太歲在甲子位就不能南北搬遷。”說明甲與子的方位不同,太歲在子位就不能又處於甲位,而是由於宣揚搬遷禁忌的人透過運轉“栻”才使太歲又處於甲位的。既然運轉“栻”又使太歲處於甲位,那麼宣揚搬遷禁忌的人,也應該同時禁止往東西搬遷。甲與子的地位相同,它們引起的兇禍也應當相同。不禁忌遷往甲位而唯獨禁忌遷往子位,宣揚搬遷禁忌的人,畢竟荒唐不可信用。人們居住不可能不搬遷,搬遷不可能不觸犯太歲,觸犯太歲的不可能在某個時候死去。工伎之人,看到現在人死了,就歸禍於過去的搬遷觸犯了禁忌。一般人都存在著僥倖免禍的心理,死人的事又不斷髮生,所以有關太歲的禁忌,世代相傳而不滅絕。

詰術篇第七四

【題解】

漢代推算住宅吉凶的騙人法術,即所“圖宅木”,宣揚“宅有五音,姓有五聲”,住宅的方位必須與主人的姓氏所屬的五音相宜,即符合五行相生的原則,這樣就可以“富貴昌盛”,否則宅主就會遭到“甲乙之神”的懲罰,“疾病死亡,犯罪遇禍”。

本篇針對這種迷信法術提出了責問和批判。王充明確指出,“事理有曲直,罪法有輕重”,人的吉凶禍福與這種迷信法術毫不相干。

【原文】

74·1圖宅術曰:“宅有八術,以六甲之名數而第之,第定名立,宮、商殊別。宅有五音,姓有五聲。宅不宜其姓,姓與宅相賊,則疾病死亡,犯罪遇禍。”

【註釋】

目錄
喧闐隔士百世重修(二蛇)超級修真記憶EXO之純愛金枝都市獵人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