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頁(第1/2 頁)
二、奴隸制擴張與憲政危機1789年美國憲法確立了&ldo;一國兩制&rdo;、財產權高於人權、州權高於人權、聯邦無權幹預奴隸制等一系列原則,使奴隸制在美國不僅難以廢除,而且還在憲法的保障下繼續在南方各州盛行發展。憲法生效時,聯邦內共有13個州,其中7個州是已經宣佈或即將宣佈廢除奴隸制的自由州,另外6個州為蓄奴州。
應當指出的是,由於憲法的保護,南北雙方對最初6個蓄奴州中的奴隸制問題並無爭執。引發憲政危機的真正原因,是如何處理奴隸制蔓延擴張到新開拓的疆土上這樣一個法無明文的憲政難題。
美國獨立之後不斷向四周擴張疆土,1787年透過與英國談判得到了位於五大湖區的西北領地(northwest territory,包括如今美國的俄亥俄、印第安納、伊利諾伊、密執安、威斯康星諸州和明尼蘇達州東部),1803年從法國購入路易斯安那領地(包括如今美國的阿肯色、密蘇裡、愛達荷、北達科達、南達科達、內布拉斯加、俄克拉荷馬諸州,以及明尼蘇達、蒙大拿、懷俄明、科羅拉多和路易斯安那諸州大部或一部),接著又透過戰爭和強買從墨西哥奪得西南領地(如今德克薩斯、新墨西哥、亞利桑那、加利福尼亞州一帶),並且在這些領地上逐步建起新州。誰料想,國勢昌盛反而成了爭吵分裂的根源,正是在新開拓的聯邦領地和新建的州中是否允許存在奴隸制的問題上,南北雙方鬧得水火不容,劍拔弩張。由於憲法有關奴隸制的規定模稜兩可、模糊不清,這就給聯邦政府和國會造成了極大困惑,南北陣營只能透過妥協暫時緩解危機。
反對奴隸制的陣營認為,憲法中有關奴隸制的妥協條款只是一種緩兵之計,制憲者的最終目標是消滅奴隸制,所以,應當象處理一場火災一樣建立防火牆,只有把奴隸制的罪惡之火隔離在一個有限的區域裡防止蔓延,將來才有可能撲滅。基於這一考慮,1789年,聯邦國會透過了1787年邦聯國會制定的《西北領地法令》,規定在西北領地上新建的州不得實行奴隸制,但允許奴隸主到此地區追捕逃奴。
支援奴隸制的陣營認為,制憲者承認了奴隸制的合法性,憲法中的妥協條款是為了保障奴隸制的發展。建國立憲後,南方移民為開拓疆土奮勇當先、浴血奮戰,從土著印第安人和墨西哥搶奪了大片土地。在這片廣闊天地裡,如果只允許北方資本家下山摘桃、創業發財、為所欲為,卻唯獨不允許南方奴隸主帶著奴隸和財產安家立業、拓荒致富,顯然於情於理都是極不公正的。這樣,延續最初的南北地理分界線,一些新州允許實行奴隸制。
從1791年到1819年,一共有9個新州加入聯邦,其中4個州以自由州身份加入,5個州以蓄奴州身份加入。到1819年時,聯邦內一共有22個州,自由州和蓄奴州同為11個州,雙方在參議院的力量勢均力敵。
但是,這一平衡在1819年遇到挑戰。當年2月,位於路易斯安那領地的密蘇裡州要求以蓄奴州身份加入聯邦時,南北雙方發生了嚴重爭執。在當時的國會力量對比中,北方因人口增長較快,已經牢固地佔據了眾議院多數席位。這樣,南北雙方在參議院保持同等席位便成為維持南北力量均衡的唯一有效機制,無論密蘇裡州以何種身份加入聯邦,都會打破這個均衡。在美國的憲政體制下,由於每一個州在參議院都擁有兩個固定席位的憲法條款,使南方奴隸制陷入了一種&ldo;不擴張即滅亡&rdo;的憲政困境,而北方既無法容忍奴隸制無限制地擴張,也絕不會聽任蓄奴州佔據參議院多數席位。
天無絕人之路。這時,原屬麻薩諸塞州的緬因地區要求單獨加入聯邦,此舉為解決憲政危機提供了轉機。1820年,南北雙方達成妥協,國會同意接受緬因以自由州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