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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裡。實習期間他工資就高得離譜,在巴黎給她買的牛仔褲合人民幣三千多。他工作的寫字樓二樓佈滿了或豪華或小資的餐館,只要他走幾步或打一個電話世界各地的美味佳餚就會擺在他面前。現在他一定不愛吃巧克力了。她抬起筆要把巧克力蛋糕前的對勾劃掉。不對,他不愛吃巧克力為什麼在車上還問我要?而且他把那塊兒變形的巧克力吃了,看起來吃的很香。後來,他好像很開心,是因為吃了巧克力還是因為喜歡和我在一起?白痴啊!當然是喜歡我和在一起了。誰會因為吃一塊兒巧克力而高興得想吻一個人?她用手指夾著筆拄著右面的臉頰。一週了,她依然清晰的記得他滾燙的嘴唇吻在她臉上時的感覺。她鄭重地落筆在祝福語一欄另起一行認真的寫上:I&;#9829;U。
那一刻直覺告訴她,他愛她。可是,他什麼都沒說啊,即使後來在電話裡他也從沒提到過這件事,就好像這事兒從沒發生過一樣。難道這又是我的幻覺?她放下筆伸手摸摸右臉頰,那裡的面板平平淡淡,找不出任何確鑿的證據可以證明他的確吻過她。午夜十二點雲風已經下樓睡覺了,她甚至找不到任何一個目擊證人可以證明雪飛的確給她打過電話。況且,即使證明了又如何?親一下臉蛋兒能說明什麼嗎?就像小時候父母叔叔阿姨們經常親她的臉蛋兒,作為一個哥哥親一下妹妹的臉表示疼愛也不算過分。她反覆的回憶著他親她臉時的情景,他似乎很激動,又似乎很隨意。她越想越覺得他不像在親一個戀人。戀人之間不是應該緊緊擁抱,熱烈親吻很久還依依不捨的嗎?可是,他親過之後就極平靜的回家了,連頭都沒回。像一個冷漠的神父親吻洗禮的孩子那樣平常。看來又是我在自作多情。她抬筆慢慢劃掉了I&;#9829;U。
雪飛在電話裡的確從沒說過愛她之類的話,甚至連喜歡這個詞都沒提過。第一天午夜十二點,他說完第一句話就笑了。那笑聲聽起來既像是思念她,又像是嘲笑她。她立馬心律失常緊張得說不出話來,痛苦的趴到床上像是心臟病復發。他並不介意開始興沖沖的講高中時候他們六個人一起打籃球的事兒。那時,每次玩籃球都是雪飛,阿哲和小魚一組,雲風,韓月和她一組。因為雪飛,雲風和阿哲都是校籃球隊的,所以他們的一組實力之強可想而知,雲風是籃球隊的隊長,就主動提出和她,韓月兩個弱者一組。高中頭兩年,他們從沒贏過雪飛。直到高二暑假的一天,他們照例去體育館打球。開球之前,雲風拉著她和韓月說了兩句什麼。結果開場之後,他們如有神助,頭半場她就投進了五個球,韓月也投進了三個球。她所在的組以49:29首次次領先前半場。後半場更是神奇,三個人連連進球得分,有幾次雪飛和阿哲連籃板球都摘不到。最後她的這組居然以89:56史無前例的勝出。
雲風當時跟你們說了什麼啊?雪飛說到這裡特好奇的問。嗯,戰略戰術,贏球秘笈,天機不可洩漏。她故作神秘的笑著說。其實當時雲風說了什麼她早忘了,大概就是別緊張啊要放鬆輸贏無所謂之類的話。他聽完就笑了:小傻瓜,你就是喜歡神秘的東西。早點睡吧。第二天,他沒說兩句就開始給她講麥田圈兒,巨石陣,UFO,X檔案,尼斯湖水怪,亞特蘭蒂斯。第三天,他沒說兩句就開始講西班牙之旅,阿爾罕布拉宮和宮殿前的盲人吉他手,他《阿爾罕布拉宮的回憶》彈的如何的出神入化。他感嘆著那裡的美,最後說上次他一個人去特沒勁,以後有機會一定要帶她一起去,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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