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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斷通話,他將皮夾隔空拋向她。“物歸原主,你所謂的侵佔罪不成立,至於竊盜罪,也得拿出真憑實據來,否則——”他淡哼。“我剛剛聽到什麼來著?刑法309條是吧?那是什麼罪?”
刑法二七章,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她在心底重複。
其實她早就相信他的清白,只是不爽他的態度,不卯那一口氣怎麼也不舒坦。
“了不起就賠償你的損失而已!”道謝的話說不出口,翻開皮夾抽出三張百元鈔塞進他掌心。“兩不相欠!”
轉身,走人!
望著掌心的紙鈔,再瞥向那道走遠的纖影,他唇畔下自覺勾起淡淡笑意。
這女人,真有個性。
再相遇,除了律師職業,他還知道,原來她叫曹品婕。
第二回合,他險勝。
結果是——又上了一堂法律常識,場面依然不太歡樂。
九月底,適逢農曆八月十五,回家過中秋。
他在離交流道不遠的路口停紅燈,留意到那輛紅色車影。
會注意到,是因為他的機車就停在後方,綠燈了,前頭還在欲走還留,難分難捨,是怎樣?這路口風水好,愛上它捨不得走嗎?
基本風度他是有的,不做亂按喇叭這種沒水準的事。他耐心等到另一側車流漸少,才繞道而行,經過那輛慢行的紅色轎車時,隨意瞄了一眼,由半開的車窗看見了攤開的地圖。
二度見到那輛車,是在二十分鐘後,仍是慢行的車速、半開的車窗、攤開的地圖,只是這一回,他注意到地圖後半掩的白皙耳垂,晃動的晶亮墜飾,以及屬於女子的纖細手指。
條條大路通羅馬,走不同的路仍碰在一起,並不需要太意外,給她多一點祝福就是了。
他回到家,奉阿孃之命,拎了幾盒月餅出門,先送去大伯父家,然後在第三個地點,瞥見紅色車身。
再然後,二伯父、三伯父、四姑姑……不同的時間、不同的路段,繞來繞去總會看見同一輛車。
不會吧?她居然還在迷路?
現在是……鬼打牆嗎?他已經連車牌號碼都背起來了!
他既想笑,又有些同情,這種鄉間小路,一無路標,二無指示(有也是用紅漆寫上去的,錯誤率奇高),三來,每條路都長得差不多,地圖根本英雄無用武之地,要不是打小在這裡長大,還真容易迷路。
再這樣下去,天都黑了,他擔保她還是找不到路。
反正已經送完最後一盒月餅,少有的同情心冒出頭,他騎到那扇半開的車窗邊,示意她靠邊停。
車窗降下,看清那張美麗容顏,兩人同時愣了愣。
“是你?”細的眉蹙起,有了前兩次不甚愉快的經歷,再見到他,口氣本能地也不會太好。“我這回又哪裡犯到你了?”
沒關係的,這女人屬狗,不識好人心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不必指望她有什麼慈眉善目的善良老百姓嘴臉。
暗暗說服完自己,開口問:“你要去哪裡?”
“這不歸你管轄吧?”
“是不歸我管,只是要提醒你,有沒有覺得那棟紅瓦厝很眼熟?這條路你已經走第三遍了!”口氣絕對是嘲笑。
“那又怎樣?路本來就是給人走的。”
“如果有生面孔的外來客鬼鬼祟祟、探頭探腦的,你說關不關我的事?我有理由合理懷疑你暗藏不良企圖,這裡的管區我很熟的。”明明不是想這樣說的,一見到她就忍不住嘴癢想鬧鬧她。
“誰鬼鬼祟祟了!又不是你,本人行事光明得很!”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別開臉不想理他,手機正好響起,她停住正要踩下油門的腳,先行接聽電話。
“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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