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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吧。&rdo;
就在柚乃打算把想到的答案說出來的同時,裡染就這麼說道。
&ldo;犯人所擦拭的東西是通常不會沾附在圖書館的地毯上,但被從殺人現場找到就會成為致命證據,而且只靠乾擦就能完全消除的非液體類的東西。能夠符合的東西在這個世界上就只有一種。刑警先生,您知道是什麼嗎?&rdo;
病床上的警部露出領悟到答案的樣子。他緊皺起眉頭,以如同凝縮起三十年刑警生涯的粗野聲音開口說道。
&ldo;指紋麼。&rdo;
裡染沉默地點頭同意,不過警部並沒有特別高興的樣子。
&ldo;我應該要更早點注意到才對……犯人並非單純只是擦拭地板。只要把它想成是擦拭現場的一部分就行了。&rdo;
&ldo;您的心情我很能理解。我雖然在第三日的下午就發覺到這點,不過還是痛徹地感受到自己的愚昧。&rdo;
&ldo;呃,等下。&rdo;香織說。&ldo;你是指犯人的手曾經觸碰過地板嗎?&rdo;
&ldo;對。而且是一米見方的大範圍。我們接下來就對這個耐人尋味的情況在進行思考吧。&rdo;
裡染從椅子上站起身,將推理的深度擴充套件起來。
&ldo;首先,犯人是何時觸碰的呢?地板上的血液大部分都稀糊了,只有兇器的底部還留有清晰的血跡,並沒有被擦拭過的跡象。既然如此,犯人的手接觸地板就是在兇器被丟置在地板上之後。換句話說就是在殺人之後才對。&rdo;
&ldo;不過,行兇後的犯人會很謹慎地避免在周圍留下指紋的吧?&rdo;梅頭提出意見。&ldo;比如用手帕把手包住。&rdo;
&ldo;沒錯。所以若要消除矛盾的話,就只能認為是剛行兇之時發生的事吧。犯人在剛毆殺恭助先生之時,在想到應付指紋的對策之前,手掌就已經觸碰在自己腳邊的地板上。只要這麼考慮的話屍體和兇器的位置關係就能理解了。&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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