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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你說在剛殺人之後碰到腳邊,為什麼呢?&rdo;
&ldo;問題就在這裡。&rdo;
相對于越來越感到不解的梅頭,顧問倒是相當冷靜地繼續說下去。
&ldo;為何要採取這種行動呢?我們能用手接觸地板的方式並沒有太多。難道犯人玩起倒立或是伏地挺身了嗎?這不值得討論,剛殺人後不可能會做這種事。那麼,有沒有可能是身體癱軟下來而用手在地板上撐著身體呢?這個倒是很有可能,不過以這種情況來看手掌頂多會觸碰到一、兩個地方吧。即使為求慎重而去擦拭,一米見方的面積也實在有點過度了。那麼究竟是為什麼?
稍微說點題外話,請各位回想恭助先生的手電筒。他的手電筒被犯人從現場帶走,兇器上有用雙手觸控過的痕跡,不過本來要用書籍毆打別人就必須要雙手的腕力才行,因此犯人在行兇時肯定沒拿著自己的手電筒。我們就基於這點來想像下行兇時的狀況吧。被毆打的恭助先生身體搖晃起來,倒在了遠離犯人的位置上。他拿著的手電筒也掉到了相同的地方。於是犯人的腳邊會變成怎樣?必然是一片漆黑才對。那麼袴田妹。&rdo;
&ldo;啊,在。&rdo;
又被他突然叫喚,柚乃反射性地挺直腰板。
&ldo;你站起來,閉上眼睛。&rdo;
&ldo;眼睛?&rdo;
&ldo;你照辦就行。&rdo;
&ldo;哈啊……&rdo;
雖然她不太明白,姑且還是遵從了。她從椅子上站起來閉上眼睛。眼前的景色消失,只能透過眼皮感受到外面的光亮。咔啦,腳邊傳來這種聲響。接著聽到裡染的聲音。
&ldo;我剛才把大頭筆放在地板上了。就掉在你的附近麻煩替我撿起來吧。&rdo;
&ldo;誒,就這樣去撿?&rdo;
&ldo;就是這樣。&rdo;
&ldo;哎,既然要我去撿那我就去撿好了……&rdo;
眼睛都看不見要怎麼撿嘛。
柚乃邊在內心咒罵邊向地板彎下身。她慢慢地用手去摸索大頭筆。右手摸到了椅腳跟桌腳還有香織的鞋子之類的東西,不過沒找到像是大頭筆的物品。往前移動後就摸到了像臉頰般柔軟的東西,&ldo;哎呀。&rdo;聽到有紗發出的聲音。看來剛才是摸到了她的大腿上。柚乃慌張地改變方向。
為何自己非得要做這種事不可呢。只要想到現在正被刑警們看著就讓人很不好意思。她幾乎四肢著地爬行,手也在地板上‐‐
&ldo;啊。&rdo;
柚乃帶著猛然驚醒的樣子睜開眼睛。在幾公分的前方能看到裡染的腳。
&ldo;辛苦了,可以站起來了。總覺得有點不堪入目。&rdo;
&ldo;是你讓我這麼做的吧!&rdo;
話雖如此居然被別人看到自己用女豹的姿勢朝裡染迫近的樣子實在太屈辱了。柚乃慌張地站起身來。還在疑惑怎麼有種讓人覺得尷尬的視線,原來是擺出失神表情的哥哥投來的。
大頭筆就掉在柚乃的身旁。裡染親自將其撿了起來,對著全員開口說道。
&ldo;正如剛才各位所見,結合地板的大範圍面積沾上指紋,以及現場一片漆黑來考慮的話,這個就是唯一的解答了。因為犯人想在漆黑的環境中撿起某種東西而用手在地板上摸索。犯人在行兇時的混亂狀況下弄掉了某種物品,於是想要將其找回來。&rdo;
噢噢,白戶發出深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