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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服拿電棒的警察,正迎面而來。
&ldo;怎麼,要出門嗎?&rdo;丁鐵一滿面春風。
&ldo;嘿嘿嘿。&rdo;尚哲義乾笑,熊之餘愣立。
&ldo;你不能走。&rdo;丁鐵一指指熊之餘,&ldo;你可以走。&rdo;他又指指尚哲義,&ldo;你趕緊籌錢去,將你們熊老闆贖出去。瓜州大橋工程建設指揮部已經在法院把你們告下了。&rdo;
老辛《臥底清貧》
第三十八章
馬昊一下樓,就看見林艷手裡捏著根原子筆,在大堂裡溜溜達達,一副無所事事、百無聊賴的樣子。
&ldo;幹嗎呢?&rdo;他笑著跟林艷打招呼。
&ldo;沒幹嗎,散步。&rdo;
&ldo;在大堂裡散步?&rdo;
林艷笑笑,繼續在大堂裡逛來逛去。
&ldo;喂,昨天我在長安商場看見藏西貴了。他花了二萬多塊錢,買了一件山羊皮上裝和一條藍狐領圍脖。他可真夠大方的,你真有福氣。&rdo;
&ldo;他不是給我買的。&rdo;
馬昊看時,發現她表情淡淡的。
&ldo;嘁,不是給你買的是給誰買的?總不會是藏西貴給自己買的。我可沒見過男人圍狐狸圍脖的。&rdo;
&ldo;我說了,他不是給我買的。&rdo;
&ldo;那他是給誰買的?&rdo;
&ldo;他愛給誰買給誰買,與我不相干。&rdo;
&ldo;你……&rdo;馬昊訝異地看著林艷,想從她的表情裡看出點兒名堂,但是林艷的表情自始至終一如止水,使他難窺端倪。
&ldo;我們已經離婚了。我們已經不是夫妻了。&rdo;
&ldo;胡說。&rdo;
林艷走到自己那張鑲有大理石桌面的桌子跟前,從抽屜裡拿出自己的坤包,從坤包裡面拽出一個綠殼殼的本本,&ldo;啪&rdo;地一聲扔到馬昊面前。
馬昊看著那個綠殼殼本子,發現上面果然印著&ldo;離婚證&rdo;三個燙金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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