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3章 法槌下的是非曲直(第4/4 頁)
候已是晚上十點。他事前已在旅館開房等我,我到了他就在夜市的攤上買了一碗伊麵給我吃,吃完了我們就回旅館了。那一夜我們彼此都取得了快樂。從此,我便徹底地放棄了凡鋒,把自己的身心交給了蔣佳紅。
我和蔣佳紅的手機裡,各自都還儲存著一年來我們戀愛相互往來的上千條資訊,它們可以見證我們的愛情!如果有誰不相信,我們可透過法官拿去鑑讀。
法官大人,你們看看我和蔣佳紅今天的愛情,對比我和凡鋒的婚姻,我和凡鋒十幾年來有過片言隻語的戀愛表白嗎?過去我與凡鋒的愛情能有今天我與蔣佳紅這麼轟轟烈烈的嗎?無情無義之人為什麼依法捆綁在一起呢?有情有義之人為何不能成為眷屬呢?
法官大人,依法依理來說,我紅杏出牆在先。在此,我不求法理的偏袒,我該承擔的法律責任我還是要承擔,但求離婚,否則,本人將拿命來與之抗衡!
法官讀完梁華提交上來的補充證據後,問她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梁華說:今天為了證實我的出軌,蔣佳紅也來到了庭外,如要傳喚他,可以隨時宣他進來。
梁華說完,向凡鋒瞥了一眼,似乎揶揄道:前次我讓你等著,你看這次有你好看了吧?夠你受了嗎?
法官轉向凡鋒,問:被告你有什麼陳述?
凡鋒緩緩站起,用平和的口吻說道:今天我在坐到被告席之前,都一直認為我和梁華是牛郎與織女轉世而來的。當我聽到她的這份補充證詞後的這一刻起,我先前堅強的信念就動搖了!原來我們歷經十幾個年頭的婚姻竟然像水豆腐一樣不堪一擊!我錯了,是我自己欺騙了自己!我自作多情,也是結繭自縛自作自受!強扭的瓜不甜,不是兩廂情願結為夫妻不會白頭偕老,既然梁華已經找到了她人生最好的伴侶,我為什麼還要去把他們拆散呢?與其說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而喪失了良知,還不如割捨心愛成人之美來得酣暢淋漓!所以,梁華的選擇無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法官同志,為了梁華的婚姻,我同意離婚!我祝福他們幸福美滿!
梁華被凡鋒的不凡壯舉驚呆了,一時語塞,不知如何是好。
離婚表簽字。凡鋒瀟瀟灑灑,梁華顯得有點羞澀。
結婚證割剪。凡鋒坦坦蕩蕩,梁華略有憂鬱。
離婚證頒發。凡鋒目光堅毅,梁華眼圈有些潮溼。
從法院出來,一個男人擁著梁華走了,身後的凡鋒像被人揪去了心一般疼痛:那個男人好像在哪見過,但一時又想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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