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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把這次辯論稱為&ldo;延和殿廷辯&rdo;,爭論的雙方是王安石和司馬光‐‐當時國內知名度最高的兩位知識分子和政治家。辯題是:工商經濟那麼發達,可是國家卻很弱,在朝廷,中央財政是&ldo;討飯財政&rdo;,在民間,貧富差距那麼大,土地兼併很嚴重,怎麼辦。
兩個人的辦法,簡而言之,一個是開源,一個是節流。
王安石認為,中央一定要把經濟權力收起來,學習商鞅,學習漢武帝,學習劉晏,進行高度集權的國家主義改革。司馬光認為,要治理國家其實很簡單,只要中央財政節儉一點,然後以農為本、藏富於民,天下就會太平,這是經典儒家的觀點。兩個人在延和殿吵得不可開交。王安石嘲笑司馬光等人不懂為國理財。司馬光說:&ldo;我不認為把天下的財富聚集到政府的口袋裡是件好事情,你的這種辦法是要禍害老百姓的。&rdo;王安石說:&ldo;不會啊,我這個辦法叫作&l;民不益賦而國用饒&r;。&rdo;
司馬光聽到這裡當場就跟他翻臉,他說:&ldo;這話是桑弘羊講的,桑弘羊就拿了這句話去欺騙漢武帝,所以導致武帝晚期盜賊並起,被迫下《罪己詔》,國家差點滅亡。&rdo;111在司馬光看來,天下財富是有一個定量的,不在民間就在政府,兩者存在內在的爭利關係。他的這個觀察,在經濟思想史上很重要,其實到今天,還是有爭議的。在1068年,王安石與司馬光之辯止於此,沒有再深入下去,其實由此展開去,可以對中國的國有經濟制度和財政模式進行真正意義上的辯論。
年輕的宋神宗夾在兩個大思想家之間搖擺不定,一會兒覺得王安石講得很在理,一會兒又認為司馬光是對的。不過,六個月後,他還是選擇了王安石,任命他為參知政事,相當於副宰相,實施大變法。
最後一次整體配套體制改革
王安石搞的這場變法氣魄很大,格局空前,是一次涉及政府機構、產業、財政、物價及流通的整體配套體制改革,在某種意義上,也是帝制時期的最後一次整體配套體制改革。
他的第一項改革是對經濟權力的重組。在中央六部中,經濟權力集中於戶部,戶部有三司,戶部司管財政收入,度支司管行政支出,鹽鐵司管國有專營事業。王安石打破原有分工,把三司權力集中起來,成立制置三司條例司。這相當於另立了一個小&ldo;國務院&rdo;,20世紀80年代搞改革開放,有過一個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簡稱&ldo;體改委&rdo;,沿用這一思路。
王安石頒布的法令,大大小小有十餘條,分別是均輸法、市易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前三條。
均輸這兩個字來自於桑弘羊,就是國家成立物資部和物價委員會,管制重要生產資料的產銷。這個法令推行後,國家就全面壟斷了重要資源的生產和銷售,一改實行多年的&ldo;買撲&rdo;、&ldo;鈔引&rdo;等通商制度,朝廷專設發運使一職,財政撥劃專項採購周轉資金,統購統銷,國營專賣;市易法是對城市商品零售的國家壟斷,政府在各地設立市易司,由政府撥出本錢,負責平價購買&ldo;滯銷商品&rdo;,到市場缺貨時出售,商品價格由市易司劃定;青苗法則是農業領域的變革,在每年夏秋兩收前,農戶可到當地官府借貸現錢或糧谷,以補助耕作。每筆貸款的利息為20,一年可貸兩次。這三大政策,前兩者是&ldo;桑弘羊版本&rdo;的復活,青苗法是王安石的獨創。112跟所有的計劃經濟大師一樣,&ldo;王安石變法&rdo;的初衷其實就是兩個:第一,儘可能多地增加財政收入;第二,打擊富豪,縮小貧富差距。而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