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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呢?怎麼樣?”她問。
“老樣子,那你現在和誰過?”
“一個人,還沒有找著合適的。”
“我的意思是你那個戀人。”我用手比劃著說,“大學那個。”
“他有妻室的。”
“沒離婚?”
“她媳婦不知道,他是想兩個都要,而且在另一個不知道的情況下。”她說完這句話的時候,回頭來笑了笑。
“你到挺開明的。”
“是傻,嗯,也不是了,主要是一時衝動,對,還是一時衝動。”她強調著說。
“你呢?”她問。她的意思是問我有沒有女朋友。
“沒有。”我答。
“那我們倆湊合著過吧。”她說完後,又繼續補充道:“不用結婚的,你不必擔心。”
“我原意和你結婚的。”我斬釘截鐵地說道。
她回頭看我一眼後,沒有說話,又繼續低頭整理東西。
“我說的是真的。”我認真地補充說道。
她突然停下了手,說:“我現在很後悔剛剛告訴你那些。”
“我能理解。”我說,“我真的很想你,以前就是因為顧慮了很多東西,所以我錯過了你。”
“謝謝,我也是。”她用手捂了捂臉,然後又繼續低頭整理東西。
待裡面的東西全部打包完成後,她就站了起來,我跟著她走了出去,到大廳後,她指著一個凳子對我說,“你先坐著吧,我去招待其他客人,等接親的人來了後,我們一起去吃飯。”
“行,你不去送親?”我點了點頭說。
“不去了,坐個車滿城轉,有啥意思。”她嘿嘿地笑了笑說道。
說實在的,我也著實想不透為什麼結婚時,非要找幾十輛車滿城轉。一是浪費錢,再一個造成交通擁堵,再者說車也不是自己家的,要麼借要麼租,因此就算是想顯擺也不能成其為理由啊。
葉知秋走後,我就去找了張恆,他正和幾個初中同學在那吹牛,我說過,我是個性格孤僻的人,不善言談,所以就在那坐著聽他們瞎吹,當然所有老同學聚會都一樣,不外乎就是侃自己又開了傢什麼餐館、賭場和酒樓之類的顯擺之事罷了。
待到迎親的隊伍到達之後,主人即安排吃飯之地,酒足飯飽後回來就等著吉時發親了,待司儀宣佈吉時已到,對方就會進來三個人,通常是兩女一男,男的在前面,這人一般是新郎的平輩至親,因為在農村,新娘的父母會哭著喊著我的兒我的么什麼的,因此會認為是在罵接親的,所以一般是新郎的親兄弟之類的人,城市倒不會,父母一般會當著此人對新娘說幾句諸如要孝敬對方父母、要家庭和諧之類的話,待交待完畢後,後面跟著的那倆女的,其中一人會開啟手裡的紅傘遮住新娘(我也不知道這代表什麼),另一人則扶著新娘往外走(農村的新娘這時通常會大哭,所以需要人扶,城裡即便不哭亦保留了該習慣),待新娘上車後,其餘接親的人等就會進來搬嫁妝,待迎親的隊伍走後,女方家庭隨即會安排十來人跟在後面,名曰送親(不能有父母),待送親的隊伍走後,女方這邊的事情也就結束了,親戚些則各自走散。
因為是中午,我和那幾個初中同學走出來後就各自分開了,張恆叫我去他的網咖,我也找理由拒絕了,回到七姑家裡時,我那表妹正在院子裡玩,看見我就非要拉著我去河街旱冰場玩,進了旱冰場,裡面幾個小混混模樣的人玩得正嗨,見我表妹長得漂亮,就故意來撞她逗她,不管是否是戀人,畢竟是我帶的人,我肯定不爽,就指著其中一個領頭的罵了幾句,那人把旱冰鞋脫了就往外跑,我也趕緊把旱冰鞋脫掉,此時全場人都看著我們,老闆也趕緊走了過來,剛剛出去那人進來時手裡拿著一根“千擔”(和扁擔的區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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