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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看了看,說:「好像是快遞公司的一個快遞員,是負責他們那個片區的,固定的快遞員送快遞來聯絡他也是有可能的。」
「那他買東西買得挺多的嘛,隔幾天就要收一次快遞」賀見真一頓。
不對。就算購物的次數頻繁,但是不可能所有快遞都由一個快遞公司來送,既然是不同的快遞公司,那就應該是不同的快遞員。怎麼可能只聯絡一個快遞員呢?除非他聯絡快遞員不是為了收快遞。
刑警幾乎同一時間意識到了癥結:「我明白了,之前還沒來得及查到這一塊,接下來我們會去查查和他聯絡頻繁的快遞員和外賣員。」
「為了謹慎,背後的這個「內部人士」很可能不是直接聯絡的曹雋,而是透過快遞或者其他中轉的途徑進行聯絡,以此避免留下可查詢的證據。所以,得先找到中轉的這個人,才能往後面摸。」賀見真很肯定。
刑警頭都大了:「反偵察手段還挺多樣的。」
賀見真的想法更悲觀:「他們不可能一開始就透過中轉的方式傳遞資訊,這麼大的事情怎麼可能從頭到尾透過別人來轉達?至少最開始要直接聯絡一次。要麼見面,至少也要電話。但我們只能查到六個月內的記錄,也就是說,墜機殺人的謀劃在半年前就開始了,而且至少是半年,很大可能整個策劃的時間比半年更長。」
換句話說,飛機失事謀殺案佈局已久。
而且謀劃人心思深刻,刻意安排繁瑣的資訊傳遞渠道,聯絡低調的舊人,事情做得滴水不漏,確保謀殺計劃成功。
這樣細想是很恐怖的。說明犯人不是衝動犯罪,也不像是曹雋在日記裡寫的那樣是隻是為了報復社會——報復社會型的兇手很大一部分是臨時起意,而且挑選的受害者大部分也是隨機的,而這起案子很明顯不是。這樣蓄意的、理智的、經過精細構思的故意殺人,如果說裡面沒有些累積的私人的情緒,傻子都不會相信。
「曹雋說他是為了報復社會可能只是想讓案子順利結束在他這個地方。抓到兇手了,動機也明確了,犯人也死了,這個案子就可以結案了。」唐禮濤插話進來:「他不希望我們繼續查下去,他不想讓人查到他背後的人。」
「有沒有可能他受到脅迫?有人以他的把柄或者他的家人來威脅他?所以對方就希望事情爛在他這兒。」賀見真提出一種觀點。
唐禮濤分析:「他這個人可拿捏的地方恐怕不多,清貧、專業、安分,家裡也沒有哪位成員有重大疾病或者災禍。」
「但如果威脅他家人的性命呢?」賀見真擔心。
刑警的觀點不一樣:「我倒覺得曹雋是自願的。」
兩人聽著他的分析。
「首先,脅迫家人的方式其實很難讓一個人參與謀殺。你想,你被要挾了,對方讓你殺人,你先想到的肯定是報警,而不是聽話真的去殺人。即使對方位高權重,要一個普通人去殺人,仍然不容易。相信我,很多人寧可自殺,不會選擇去殺人。」刑警說。
賀見真被他說服了,點頭表示贊同。
「其次,如果對方用的是脅迫家人的手段,其實可以不選曹雋,任何一個機場的相關工程師都可以。曹雋就不是唯一符合條件的人選。曹雋被選中了,肯定和他在貴公司的背景有關係。」
最後刑警得出結論:「他不是為了報復社會參與謀殺,也不是被脅迫,他的動機肯定和貴公司有關係。」
「總不能是因為他想報復十年前公司裁了他?」賀見真分析:「雖然那個年紀被最佳化確實不堪,但他很快也找到了工作,並沒有落到窘迫困頓的地步。而且,要報復為什麼要等十年後報復?中間這些時間他都幹什麼去了?」
唐禮濤想了想:「或許不是仇怨,也可能是為了報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