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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發展與穩定的取捨
從19世紀60年代到1894年前後,有30年左右的時間,清政府最高決策層就是否要開展洋務事業,陷入了長期而激烈的爭論。正如我們在之前章節中所描述的,及至明清,拱衛中央集權的四大基本制度已&ldo;固若金湯&rdo;,帝國以拒絕演化的姿態沉迷於盛世幻覺。因此,任何新的變化都可能對既有的制度構成衝擊,而這顯然是危險的。
以修鐵路為例。從1867年之後,朝廷上下就為應不應該修建鐵路吵翻了天。很多大臣認為,鐵路是&ldo;驚民擾眾,變亂風俗&rdo;的有害之物,修建鐵路逢山開路、遇水架橋會驚動山神、龍王等神靈,招來巨大災難。也有人提出,&ldo;以中國之貿遷驛傳&rdo;,根本不需要鐵路。
若上述理由可歸於迷信或保守,那麼,連一向支援洋務的曾國藩也反對修鐵路,他的理由就完全出於制度性的考量。在曾國藩看來,鐵路網路一旦修成,商品流通和人口流動勢必大大加快,那麼,執行數百年、基於男耕女織的小農社會結構將被徹底打破,新的貧富懸殊和社會動盪將可能發生。因而,無論是外國商人還是中國商人,只要修鐵路都將使&ldo;小民困苦無告,迫於倒懸&rdo;,結果都是&ldo;以豪強而奪貧民之利&rdo;。曾氏之慮是典型的儒家思維,經濟發展的終極目的,不是繁榮商貿,而是維持均衡,穩定政權,穩定永遠被置於發展之上。
這兩種思考在當時成為精英階層的主流意識,鐵路之爭便不再是技術之爭,而是意識形態之爭了。1867年6月3日的《紐約時報》就一針見血地評論道:&ldo;實施這樣一項偉大工程的最大障礙只能是清朝人民對所有外國人所抱持的敵意,以及他們自己的迷信思想。&rdo;歷史學家史景遷認為:&ldo;很多中國人認為鐵路會破壞人類與自然的和諧,它們長長地切開大地,破壞了正常的節律,轉移了大地仁慈的力量,它們還使道路和運河工人失業,改變了業已形成的市場模式。&rdo;143
1880年年底,修建鐵路之議又起。劉銘傳、李鴻章分別上書力陳修路之必要,李氏&ldo;我朝處數千年未有之奇局&rdo;的警語便出現在這份《妥議鐵路事宜折》中。可是,修路一事還是被頑強擋住。有人甚至上奏指責劉、李兩人看上去很像是一對&ldo;賣國賊&rdo;。朝廷發上諭,駁回劉、李兩人的建議。李鴻章仍然不甘心,他悄悄動工修建了開平煤礦至胥各莊段的運煤鐵路,1881年年底,這條約11公里的鐵路建成後,他才正式奏報清廷,並有意將其說成是&ldo;馬路&rdo;。更有意思的是,鐵路修成後遭到了地方官吏和民眾的強烈反對,一度只好棄用聲響很大的蒸汽機車頭,而用牲畜來拉運煤車,真的成了一條不倫不類的&ldo;馬路&rdo;。到1891年,疆域遼闊的大清帝國鐵路零落建設,總共才只有360餘公里而已。相對比,小小日本國的全境鐵路長度已超過3300公里。
以輪船招商局為例:國營與民營的取捨
如果說最高當局在意識形態上作繭自縛,那麼,開明的洋務派則受困於官民之爭。這在輪船招商局一案中淋漓體現。
1872年,李鴻章為了在長江航運中抵抗外國輪船公司的勢力,決意創辦輪船招商局。籌備之初,面臨缺錢少人的困境,李鴻章授意盛宣懷擬定章程,提出&ldo;官督商辦&rdo;的企業制度,&ldo;由官總其大綱,察其利病,而聽該商董等自立條議,悅服眾商&rdo;。這是近代中國第一個規範意義上的公司章程,意味著政府與商人在資本的意義上第一次實現了對等。在李鴻章、盛宣懷的感召下,唐廷樞、徐潤及鄭觀應等著名買辦相繼入局,投資並致力於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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