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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
監室“老大”被判無期
張厚華、張濤、普華永三名在押人員,最早進看守所的張厚華成了“老大”。自從李蕎明進入9號監室後,作為“新人”的他屢屢被張厚華、張濤、普華永毆打、體罰。
2月8日下午5時左右,張厚華等人再次體罰李蕎明時,普華永用拳擊打李蕎明頭部,致李蕎明頭部撞擊牆壁倒地昏迷,後搶救無效於2月12日死亡。
經法醫鑑定:李蕎明死亡原因系在不同時間段遭鈍性外力多次擊打,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
法院指出,張厚華系本案主犯,且又現新罪,應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另兩人分別被判17年、16年。
法院判決
五名被告人獲刑
李東明
晉寧縣看守所原管教民警
1年半緩2年
蘇紹錄
晉寧縣看守所原管教民警
1年
張厚華
黑龍江省蘭西縣人,在押犯
無期徒刑
張濤
晉寧縣人,在押人員
17年
普華永
晉寧縣人,在押人員
16年
死者家屬與“兇手”和解
3名在押人員共賠償死者家屬6萬元
在此案的訴訟過程中,被害人李蕎明的親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張厚華、張濤、普華永索賠12萬餘元,後考慮到被告人的實際經濟情況,經協商,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被害人親屬表示願意接受張厚華、張濤、普華永親屬代為賠償的6萬元經濟損失(每人各賠2萬元),且書面請求法院依法對3人從輕、減輕處罰。
對此,昆明市中院表示:“依據相關規定,對被害人親屬所提請求,以及張厚華、張濤、普華永親屬代為賠償的行為,決定在量刑時依法予以酌情考慮。”
不過,死者李蕎明父親李德表示,針對李東明、蘇紹錄的判決結果他很滿意,而對張濤、普華永的判決“有點輕”。
雲南“躲貓貓”事件沸沸揚揚後,**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做出批示。同時,最高檢檢察長曹建明亦做出批示,並派員指導辦案。25日下午,監所檢察廳多名負責人抵達雲南。
27日,雲南省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公佈“躲貓貓”事件調查結論:這是一起生在看守所內“牢頭獄霸”打死在押人員的故意傷害致死案件。
至此,“躲貓貓”已出現兩種定義:一種是“在躲貓貓遊戲中意外受傷而身亡”;一種是看守所“牢頭獄霸”所為,對進入監室人員“實施多次傷害”,是一種看守所裡的潛規則。
網友參與“躲貓貓”調查追蹤
“躲貓貓”結論———
“以玩遊戲為名,用布條將李蕎明眼睛蒙上,對其進行毆打”
在昨日的新聞佈會上正式公佈的檢察結論中,“躲貓貓”關鍵詞被更改成“以玩遊戲為名,用布條將李蕎明眼睛蒙上,對其進行毆打”———李蕎明羈押期間,同監室在押人員張厚華、張濤等人以李蕎明是新進所人員等各種藉口,多次用拳頭、拖鞋等對其進行毆打,致使其頭部、胸部多處受傷。2月8日17時許,張濤、普華永等人又以玩遊戲為名,用布條將李蕎明眼睛蒙上,對其進行毆打。其間,李蕎明被普華永猛擊頭部一拳,致其頭部撞擊牆面後倒地昏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於2月12日死亡。
“貓貓”咋躲的———
“涉案人員串供,加上急於向媒體公佈,檢方未調查完畢就公佈了”
“躲貓貓”一案的調查結果與先前向媒體公佈的初步調查結果有較大出入。對此檢方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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