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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攻勢的目標應為在陸上獲致決定性的結果。對於現有作戰命令中所規定的有限目標‐‐即在比利時境內儘可能擊敗敵軍的最大單位和佔領海峽海岸之一部分‐‐而言,這種政治和軍事的賭注未免太高。在陸上的最後勝利才是合理的目標。
所以這個作戰的目標應該是在法國贏得一種最後的決定,並擊毀法國的抵抗。
( 二) 這就必須修改現有的作戰命令,要求絕對地從一開始起,就把攻擊重點擺在左翼方面,即為a 集團軍群;它不可以再留在b 集團軍群方面或是暫時不加以確定。
在現有的安排之下,最好的成就也不過是當英法盟軍向比利時前進時,即對其作正面的攻擊,並且使他們退向索姆河,到了那裡作戰即可能會發生停頓。
假使若把主攻之點移到南面的a 集團軍群方面,則其任務即為衝過比利時和馬斯河並向索姆河下游的方向上挺進。那麼預計在比利時北部出現的強大敵軍,當受到b 集團軍群正面攻擊,被迫後退時,同時其後方也將被切斷,而將遭到全面的毀滅。這隻有當a 集團軍群迅速衝到索姆河下游時,然後才有這樣的可能性。這應該是戰役的第一階段。第二階段則將為用一個強力的右面鉤擊,包圍全部的法軍。
( 三) 要達成這個任務,a 集團軍群應含有3 個集團軍。所以另外一個集團軍應加入在其北側面。
最北面的一個集團軍( 第2 集團軍) 的任務為越過馬斯河,直趨索姆河下游,以切斷在比利時北部境內敵軍的退路。在其南面,另一個集團軍( 第12集團軍) 應在色當兩側渡過馬斯河,然後轉向西南方,以便用攻擊方式,粉碎法軍在馬斯河以西的反攻企圖。
第三個集團軍( 第16集團軍) ,最初的任務為在馬斯河與莫斯里河之間,掩護整個作戰的南側面。
空軍應儘量提早擊碎法軍的集中,因為假使法軍還要作任何的企圖,則一定就是要想在馬斯河的兩側,作大規模的反攻,可能會延展到莫斯里河為止。
( 四) 若專憑第19裝甲軍的兵力在色當強渡馬斯河,那好象是隻用一半的力量來作戰。假使敵軍在比利時南部,用強大的摩托化兵力來迎擊我們,則這一個軍的兵力是太單薄,不足以迅速擊碎敵軍,並一直衝過馬斯河一線。反之,假使敵人僅用其現有的強大兵力,扼守馬斯河一線,則該軍也同樣無力單獨渡河。
假使我們準備使用摩托化兵力來作開路先鋒,則至少應用兩個軍同時在查理維裡(插rleville) 和色當渡過馬斯河。此外第4 集團軍的裝甲兵力也應在古費特(givet)獨立渡河。所以第14軍從一開始時起,就應與古德里安軍並肩前進,決不可以等候未來的發展才再決定它應該用在那一方面。
元首對於上述的意見,完全表示同意。不久之後,就會有新的作戰命令發布。
可惜,這個新的作戰命令已經不再經過我的手中。我只知道2 月20日,希特勒命令頒發它。它的內容大致是與我長期苦戰的要求相符合。其要點如下: ( 一) 兩個裝甲軍( 古德里安將軍所率領的第19軍,和魏特夏將軍(n v wieter射i)所率領的第14軍) 領導前進,應在查理維裡與色當之間,渡過馬斯河一線。他們由一個新成立的&ldo;裝甲集團軍&rdo;(panzer group)來指揮,司令為克萊斯特將軍(n v kleist)。 ( 二) 原屬b 集團軍群的第4 集團軍改屬a 集團軍群,並配以所要求的兵力。現在當第16集團軍已經向南旋轉時,所以有了空間,可以把該集團軍立即插入a 集團軍群的界內。 ( 三) 原屬b 集團軍群的第4 集團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