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三年之約(第4/6 頁)
戀愛,我和秀蘭約好了,三年以後,我娶他為妻,她嫁我為婦。”
沈秀玲的大眼睛,掃過來掃過去,看看李雲海,又看看姐姐,再看看母親。
很顯然,這場家庭戰爭,比電視劇還要好看!
方佩華沉默了良久,忽然說道:“三年?好啊!我也不是不講道理的人。你長得一表人才,也有正經單位,是個國家工人,我沒有理由反對你們的正常交往。不過,我只有一個要求,你要是做到了,那我沒有二話可說!否則的話,不用我們反對,漫長無聊的時間和難以跨越的地域距離,也會拆散你們!”
沈秀蘭噙著眼淚,語氣堅定的說道:“媽,不可能!沒有誰能拆散我和雲海!”
方佩華道:“秀蘭,你還小,你根本就不知道人生需要的是什麼!我吃過的鹽,比你吃過的米還多!愛情是很美好,但當不了飯吃!我是你媽,我比誰都希望你過得幸福、快樂,我不會害你的。”
李雲海道:“阿姨,我知道你要提的條件是什麼。是不是三年之內,我能在省城安家立命,你就同意我和秀蘭在一起?”
他先發制人,把條件說了出來。
不過他討了個巧宗,沒有說三年之內把工作關係遷到省城來,而是說在省城安家立命。
安家立命,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這個概念包含了兩個方面:一個是安家,一個是立命。安家指的是在一個舒適、和諧、安全的家庭環境中生活,而立命則是要全力發揮自己的潛力,實現自我價值。
李雲海也明白,就算自己擁有重生的靈魂,但想要在這個時代,將工作關係遷到省城來,難度也不是一般的大,給他三年時間,他也未必能達成。
但是,如果他只是想在省城安置一個家,創立一番事業,還是不難做到的。
三年以後,都是1987年了!國家的政策將有極大的改變,李雲海相信,憑藉自己的能力和本領,要在省城闖出一番屬於自己的天地來,並非難事。
果然,方佩華順著李雲海的話說道:“對!我對你就這麼一條要求,三年之內,你能來省城安家立命,那我就不反對你們談戀愛。不過,你要是沒做到的話,我也有一個請求,希望你們倆,認清形勢,各自尋找更適合自己的幸福生活!”
李雲海道:“阿姨,那就這麼說定了!你們沈家是書香門第,你們都是知識分子,我相信你們不會欺騙我一個鄉下來的純樸男生。”
這話名為奉承,實則是在將沈家父母的軍!
沈秀玲雖小,卻也聽明白了,忍俊不住,撲哧一笑,把嘴裡的飯粒都噴到李雲海身上來了。
李雲海淡定的把粘在身上的飯粒一粒粒的撣掉,說道:“小玲,你就當我們的證人。三年之內,我若來到省城扎穩腳跟,你就喊我姐夫,我天天買香蕉給你吃。好不好?”
沈秀玲啊了一聲,大眼珠子滴溜溜亂轉,抹了一把油嘟嘟的小嘴:“還關我的事啊?你們聊,我看電視。”
方佩華輕撫心口,平復激動起伏的心情,沉著的說道:“好啊!李雲海,在這三年裡,你可不許欺騙我家秀蘭!她單純,不懂事!”
李雲海道:“阿姨,你放心。我不需要欺騙秀蘭,一個女生如果真喜歡我,她自己會騙自己的。”
方佩華和丈夫面面相覷,無言以答。
沈秀玲強憋住笑,朝李雲海豎起了大拇指:“李雲海,你真高明!難怪你能讓我姐喜歡上你!”
李雲海道:“小玲,你過獎了。”
沈秀蘭的眼睛裡還是含著淚水,但淚水當中,卻有星光在閃耀!
以前怎麼沒看出來,這個男人的談吐這麼有魅力呢?太讓人著迷了!
這時,電視機忽然啞了火,螢幕閃了一下就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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