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三年之約(第3/6 頁)
!”
方佩華瞪了大女兒一眼,怪她多嘴,又問李雲海道:“你畢業後,分配在哪裡工作?”
李雲海道:“梅山縣機械廠。”
沈秀蘭道:“雲海暫時回梅山縣工作,以後肯定能調回省城!”
方佩華道:“調回省城?你說得輕巧!你叔叔當知青認識的物件,在一起十幾年了,你叔叔也回城好多年了,結果現在還沒有把他老婆調過來呢!”
沈國明道:“現在想調動工作關係,的確是很難的事情。你們年輕人不知道這裡面的厲害啊!前些年,幾千萬知青回了城,都等著工作分配呢!”
方佩華道:“李雲海,秀蘭分配在省城商業局當會計,這事你知道了吧?”
李雲海嗯了一聲,說自己知道了。
他已經聽出一點矛頭來了,沈家父母一直盤問他的出身、工作去向,無非就是想讓他認清現實。
沈家父母一直反對他和女兒在一起,也就是因為兩地分居的原因。
李雲海特別能理解沈家父母的這種想法。
換做是他,他也會這麼想、這麼做的。
別看省城和梅山縣只隔著100公里遠,坐火車只需要19元的車票,但這100公里,卻是難以逾越的天塹鴻溝。多少人窮其一生,也難把工作關係調動過來!
事實上也是如此,李雲海後世直到下崗離婚,他的工作關係仍然留在梅山縣。
方佩華道:“李雲海,你救過我家秀蘭,我們全家人都很感謝你。你和我家秀蘭在談朋友的事,我們也略知一二。以前你們在同一所學校讀書,我們也不好多說什麼,怕打擾你們學習。現在你們畢業了,各奔前程了,你回到梅山縣以後,肯定會找到更適合你的朋友。而我家秀蘭呢,她到了新的工作崗位,也會結識省城裡更多優秀的好朋友。”
她話說得很委婉,但意思卻表達得很清楚。事實上,她只差把“你們必須分開”這幾個字說出來了!
李雲海當然聽得明白,眼前滿桌的好酒好菜,瞬間就不香了!
弄不好,他和沈秀蘭的事要搞砸!
早知道就不該來這一趟!
他不來,沈家父母就沒有當面拒絕他的機會。
就像前世一樣,等他和沈秀蘭分居兩地,通了兩三年書信,感情更加穩固下來,把生米煮成了熟飯,私下裡將結婚證一扯,懷了孩子以後,沈家人再想反對,也就為時已晚,不得不同意這門婚事。
沈秀蘭顯然也聽出了母親的言外之意,咬著嘴唇說道:“媽,你少說兩句吧!我和雲海是自由……”
方佩華沉聲說道:“秀蘭!你閉嘴!大人說話,小孩子別插嘴!”
沈秀蘭一臉的委屈,俏目中隱隱閃著淚光。
李雲海緩緩放下碗筷,微微一笑:“阿姨,我和秀蘭是同學,也是朋友,更是戀人。是的,我和秀蘭是戀愛關係。我們相愛已經兩年時間了。在我救下她的那天開始,我們就開始交往了。”
他是在攤牌!
他吹響了向沈家父母進攻的號角!
他要為了捍衛自己的愛情而戰!
沈秀蘭當然不會讓他孤軍奮戰,在旁邊補充說道:“是我主動追求的雲海,是我先向他表白的!因為我喜歡他!”
客廳瞬間安靜了下來。
沈家人震驚無比的看著他倆。
小姑娘沈秀玲嘴裡含著一隻大雞腿,忘記了撕咬,大眼睛鼓得圓圓的,盯著李雲海看。
沈國明輕咳一聲:“這種事情,就不要在吃飯的時候談論了!”
方佩華道:“不行,這事還必須說清楚了!李雲海,你說,你和我家秀蘭在談戀愛?”
李雲海道:“是的,阿姨。我們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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