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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貨物集中起來,並把貨物打包裝在騾背上或大篷車裡,準備進行長途跋涉。在河流達不到的地方,要從事捕獸活動俾使自己在邊遠地方的生活過得好一些,舍此便沒有別的辦法。商隊每天平均前進十五至二十五英里,每天晚上在有水草和樹林的地方宿營,並組織警戒,以防備印第安人的襲擊。他們的目的地是一千多英里以外一年一度的貨物集散地,這種貨物集散地是事先精心安排好了的,而在這裡,喝得酪酊大醉的人到處可見。
大約從一八二○年起,這種貨物集散地就控制著美國的皮貨貿易,前後幾達二十年之久。這種組織形式比統治哈得遜灣公司舊領地的那種機構更具有流動性和靈活性,並且在許多方面也更為複雜。在北方,那裡的做法是建立永久性的貿易點和碉堡保護下的定居點;但這種做法很花錢,要保證不斷的供應也很困難和危險,它們經常激怒印第安人,但它們又難於移動。多才多藝而又富有事業心的聖路易斯商人威廉&iddot;阿什利和他的合夥人安德魯&iddot;亨利組織起這種貨物集散地的體制,&rdo;色使獵取野獸毛皮的人的活動範圍大大地擴充套件了。這種做法不是透過固定的居民點和貿易站,而是透過一年一度的碰頭地點進行交易活動。
阿什利和亨利每年都指定一個地點作為貨物集散地,後來更視乎貿易的發展情況而每年改換地方,這種做法不需要花費全年的維持費用,也不會長期招惹印第安人的仇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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