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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沒有抵抗能力的犧牲品。她從金鮑爾那裡沒有得到過任何東西,只有他的愛。所以,有些人一定要讓她成為犧牲品。為了支援他的觀點,比爾又提出了聯邦專家關於金屬的重要證言。
證言表明水箱蓋提手不是自行脫落的,而是人為折斷的,如果說有人把它折斷的話,那一定是蓄意的,這樣做的原因無非是想暗示車子的所有者,露西&iddot;威爾遜。
然後,就像幾天前的晚上和埃勒裡討論過的那樣,比爾開始一步一步地重建這惡毒陷害的過程。兇手偷了露西的汽車,然後到加油站去加油。其唯一的原因就是要給加油站老闆留下汽車和戴面紗的女人的印象。
「這可以由,」比爾說,「她根本不需要加油這一事實來證明。在加油之前,油箱裡的汽油足夠再跑60,甚至是80英里!」
她來到小屋,看到了裁紙刀和上面的禮品卡,就用這把刀殺了金鮑爾。最後,她開車回費城,把車子丟棄在一個很容易被警方找到的地方。
「如果被告,我妹妹,」他大聲說,「就是兇手,那她為什麼要戴著面紗呢?她應該知道小屋附近什麼都沒有,除了會死的被害者之外不會有任何人能看到她。而真正的兇手為了陷害露西,有足夠的理由這麼做!如果她的臉被看到,陷害就不攻自破了。就這點而論,如果露西是那個女人,她為什麼要把面紗留在丟棄的車裡?同樣,如果兇手是為了陷害露西就有理由這麼做。」
「再者說,如果露西就是兇手,那麼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令人難以置信的愚蠢。她會開自己的車而留下線索嗎?她會讓車子在泥地上留下輪胎印嗎?她會讓自己的車被警方找到嗎?她會把面紗留在車上嗎?她會不設法為自己找到不在犯罪現場的時間證明嗎?她會不戴手套用那把刀殺人嗎?愚蠢,真是太愚蠢了!愚蠢得讓人沒法相信!」比爾大聲呼喊,「但是,那個陷害露西的人有一千條理由這樣做,來留下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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