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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司,我們作為原告,其實很難做到這一點。法條裡要求只是證明被告存在,並且有明確的送達地址。主體資格認證也可以是在立案之後,由法院要求他們提供。」
莊明亮說:「你摳字眼確實是這樣,但實操是法院要先看到認證。而且如果沒有認證,你怎麼證明他的存在?」
言謹說:「銀行單據,合同,那上面都會有雙方名稱和所在地資訊,也是可以證明主體身份的。」
莊明亮說:「有業務關係的雙方確實可以,但我們這個案子是單方面侵權,銀行單據,合同,這些東西你去哪裡找呢?」
言謹回答:「東來的對家那裡。」
然後發給他東來的幾個競爭對手的名單,以及互相之間發生過的訴訟。
莊律師看過,在影片那邊思索,餘下時間儘是自問自答與自我攻略,先琢磨是否會是非法證據,又琢磨一份證據是否可以出現在兩個案子上,還有有效期的問題,但都得確實拿到材料之後才能知道到底有沒有用。
言謹打斷他說:「先試試吧,讓我試試看。」
莊明亮吐出一口氣,點頭,說:「行,你找找看,我去跟法院溝通。」
言謹應了聲就要下線,莊律師又叫住她,說:「你叫阮律師出面去談,自己別瞎走啊。」
言謹說:「好。」
心裡卻在想,這個阮律師有點軟,還有點黑,估計一提這事,他又得出一版額外費用讓她找老闆確認。
隨後的幾天,言謹在河內市裡走了許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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