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浙江狂妄魔頭葉永華(一)(第1/2 頁)
案犯:葉永華
出生日期:1979年
籍貫:浙江省溫嶺市
犯罪行為:故意殺人罪、搶劫罪
葉永華案子,是浙江省建國以來,發生的最大一起連環殺人案,幾個毛頭小子,在短短的四十天時間內,一共殺死15人。
這幫小子手段極其殘忍,而且相當無腦,不管從作案動機,還是整個作案過程來看,都沒有任何智商可言,就是無差別的低智商犯罪。
但是他們自己卻不這麼認為,覺得自己非常牛逼,甚至可以超越悍匪張君,必定會驚天動地。
張君是被很多案犯都罵過的悍匪,但真正能和他相比的,卻寥寥無幾,大部分都是狂妄自大而已。
這夥人裡領頭的叫葉永華,出生於浙江省溫嶺市的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
他的原生家庭很差,父母感情不好,經常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吵架,到了1989年,兩口子離婚了,葉永華跟了父親。
不久之後,他父親就再婚了,接著後媽又給他生了一個弟弟。
再加上後媽對他不太好,沒事就橫挑鼻子豎挑眼的,所以就導致葉永華不願意回家,整天在外面和狐朋狗友瞎混。
家裡人開始也管過他,但見不到什麼效果,到後來就乾脆不管了。
家裡人不管自己,葉永華慢慢心裡有了一個觀念,那就是出門靠父母,都不如靠朋友。
在那個年代,混社會處兄弟,最基本的條件,那就是幫別人打架,兄弟有事你不上,那肯定就沒得處了。
葉永華從那時候開始,就經常幫朋友出頭,下手沒輕沒重,好在由於年齡還小,並沒有惹出什麼大麻煩。
1995年,葉永華初中畢業之後,就輟學回家了,跟著他爹去了上海發展。
他爹擺了一個賣香菸的小攤位,葉永華就跟著跑前跑後的忙活。
當時上海很多煙攤,都是溫嶺人乾的,所以這些人出門在外,有事都會互相照應,但也正因為如此,葉永華很快就出了大事。
1996年8月份的一天中午,葉永華正在睡午覺,突然有個老鄉跑來喊他:“華子,走啊,打架了!”
原來另一個老鄉因為停摩托車,跟別人發生了口角,這個老鄉眼看著要吃虧,所以就跑來喊葉永華了。
由於葉永華平時表現的很夠意思,還總說自己打架敢下死手,所以自然不會退縮,他想都沒想,順手摸起一把水果刀,就跟著衝了出去。
兩人到地方之後,發現另一個老鄉正在捱揍呢,葉永華腦子一熱,衝過去就給了對方一刀。
結果這一刀特別寸,直接紮在了對方的心臟部位,對方當場就倒在了地上。
雖然當時他只有17歲,肯定不會被判死刑,如果要是自首的話,最多也就是15年,在裡面好好改造的話,人生還有大把機會。
但葉永華卻沒有這樣選擇,他連東西都沒收拾,就選擇了亡命天涯。
由於跑的太匆忙,葉永華身上並沒有多少錢,更何況還揹著人命案子,只能到處躲躲藏藏。
他先後去了無錫和青島,到處給別人打零工,並且告訴別人,自己叫張建波,從小就是個孤兒,也沒有身份證。
葉永華知道這事後悔也沒什麼用,反正都這樣了,只能一條道跑到黑了。
這樣的日子一直熬到了2000年,葉永華攢了幾千塊錢,看著一眼望不到頭的逃亡生涯,他有了新的想法。
葉永華想弄一把槍,然後做幾個大案,弄到大錢之後,下半輩子就不用愁了。
葉永華聽說雲南那邊能買到槍,於是就買了一張去雲南的火車票,到邊境的小縣城,尋找買槍的路子。
結果人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