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寶雞刨錛兄弟李洪巖、邵偉(三)(第1/2 頁)
錢到手之後,兩個人離開了西安,直接去了成都。
隨後的幾天裡,兩人在成都和重慶,一共做了6起類似的案子,隨後便去了昆明。
兩人在昆明更加瘋狂,一共做了15起案子,受害人全部都是女性。
這些案子的作案手段,都差不太多,最大的區別就是,細節一直在不斷完善。
他們現在每到一個地方,都是分開來住,要麼用假身份證住旅館,要麼就去錄影廳過夜。
每天晚上十點左右,兩人開始出門溜達,而且都是騎著腳踏車,在馬路左側逆行,目的是為了看清楚對面過來的人,是不是戴了金首飾。
確定了目標之後,再調頭跟蹤,等到了沒人的地方之後,李洪巖突然出手,一錘子砸上去,然後拿上東西走人。
他們這種作案方式,成功率達到了驚人的百分之百,一打一個準,沒遇到過任何反抗。
這種偷襲的作案方式,讓人防不勝防,李洪巖和邵偉覺得這錢來的特別容易。
這件事幹的太順利了,兩人很快就不當回事了,反正沒錢了就出去搶點,有錢了就大把揮霍,能多活一天,都是賺到的。
1998年6月下旬,兩人決定離開昆明,這地方乾的太多了,必須得換個地方了。
這次兩人又回到了寶雞市,畢竟這地方相對熟悉一些,而且之前的風頭,應該已經過去了。
1998年6月22號、24號和25號這三天,兩人在寶雞一共做了5起案子,造成一死四重傷。
現在一天做一起案子,已經滿足不了他們了,作案已經成了習慣,案子做多了,也沒有了絲毫的同情心和負罪感。
他們根本就不在乎打死多少人,反正就是這一下,你是死是活,壓根就不是我關心的問題。
之所以他們這麼狂妄囂張,肆無忌憚,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當初長春的刨錛團伙,雖然在東北很有名氣,但其他省份卻從來沒有人這麼幹,以至於很多案子,都被警察定性為惡意報復。
那個年代既沒有監控,現場也沒留下任何證據,受害人非死即重傷,這種隨機作案的方式,警方的破案難度很大。
他們之所以會暴露,就是因為太狂妄了,他們這次在寶雞的一個行政區內,連續做了五起案子。
警方終於意識到,這並不是報復案件,很可能是搶劫殺人,於是便把這些案子,全部併案偵查了。
由於沒有什麼線索,警方只能採用最原始的方式,出動了大量警力,開始在轄區內定點巡邏。
6月26號這天晚上,李洪巖和邵偉像以前一樣,繼續上街尋找目標。
李洪巖把錘子別在了褲腰帶上,上身穿了一件長袖襯衣,用下襬蓋住了錘子。
他和邵偉一邊抽菸,一邊騎車逆行,走到上馬營的時候,正好被流動的排查隊碰到了。
警察一看這兩人的穿著,就覺得有問題,大夏天的穿長袖,而且還逆行,說不定就是連環案的兇手。
幾個警察連問都沒問,直接先把兩人從車上拽了下來,按在了地上,寧可殺錯一千,絕不放過一個。
警察很快在兩人身上,搜出來一把錘子,還有兩個手機,一條金項鍊和兩個金戒指。
雖然兩人被抓之後,對自己犯下的罪行,咬死了都不承認。
但他們身上的手機和首飾都是鐵證,在強大的政策感召之下,兩人把在寶雞做的八個案子都交代了。
警察很清楚,他們這種作案方式和頻率,肯定不只在寶雞作案了,於是開始追問他們中間兩個月的去向。
李洪巖知道肯定是躲不過去了,於是開始提起了條件:“讓我交代可以,先給我弄點吃喝,抽點菸,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