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謙二申請了自己的慰問金,領取了十萬日元國債,並將其中的五萬日元送給了吳雄根。&ldo;本想全額都送給對方,但一方面考慮對方的心情,一方面也想傳達彼此相互連帶的想法,所以採取各拿一半的方式&rdo;。
二戰結束前,朝鮮人、臺灣人都擁有日本國籍。日本戰敗後的一九四七年,日本政府發出&ldo;外國人登入令&rdo;,擁有日本國籍者,如持非日本內地之朝鮮、臺灣戶籍,&ldo;短期之內&rdo;將&ldo;視為外國人&rdo;。接著在一九五二年四月ghq佔領期結束後,立刻片面剝奪這些人的日本國籍。
在此之後,想要取得日本國籍,就得透過正常的&ldo;歸化&rdo;手續,申請&ldo;歸化&rdo;必須接受財產、納稅額等的審查,能否透過完全取決於法務省的裁量。
早在一九一〇(明治四十三)年簽訂《日韓合併條約》時,日本就未給當地居民選擇國籍的權利,單方面賦予日本國籍。且對他們而言,連脫離日本國籍的方法都沒有,因為日本政府懼怕亡命中國東北從事抗日運動的朝鮮人,會藉由脫離國籍使自己處於日本警察管轄範圍之外。[14]日本政府在一九一五(大正四)年的對華《二十一條》與《關於&ldo;南滿洲&rdo;及東部內蒙古之條約》中,主張當時中朝邊界的&ldo;間島省&rdo;朝鮮族也是&ldo;日本人&rdo;,因此日本政府管轄權及於他們的土地。
一九四四年,戰爭白熱化時,日本政府在朝鮮也發布了徵兵令,最後連間島地方居住於中國東北的朝鮮族人也成為徵兵物件。就這樣,類似吳雄根這樣的朝鮮族人、臺灣人原日本軍官兵,從未擁有過國籍選擇權,便以&ldo;日本人&rdo;身份受到日軍徵召,又在不知不覺間失去日本國籍,無法領取退休金等各種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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