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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案發之前的幾個小時,張蘭芬和鄭三發生過關係。兇手在翻找張蘭芬的衣物的時候,不小心把濕巾從口袋裡給翻了出來。這個動作,無意中誤導了警方的偵查。&rdo;
&ldo;既然是這樣,恰恰更加印證了這就是一起侵財的案件。&rdo;大寶點頭說。
&ldo;開始我就感覺,這個濕巾是一個孤證,不能解釋現場的反常現象。&rdo;我說,&ldo;現在看來,這一切都印證了我的這種想法。&rdo;
&ldo;現在連孤證都沒有了。&rdo;林濤說。
&ldo;居然是搶劫黑三輪案件。&rdo;陳支隊若有所思。
&ldo;會是熟人作案嗎?&rdo;有偵查員問。
我搖搖頭,說:&ldo;如果是事先就做好了殺人的準備,卸裝行為就顯得有些多餘了。我覺得兇手最開始並沒有打算殺人,他做出卸裝行為,一來,是給自己創造搶劫的條件,二來,是認為搶劫結束後,被害人回來穿好衣服,也就追不上他了。不過,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兩人發生了糾紛,兇手一刀刺死了被害人。從下刀的動作來看,兇手並不具備預謀殺人的特點,更像是激情殺人。&rdo;
&ldo;被害人是個不怕被強姦的人,又乖乖地脫了衣服。&rdo;陳支隊說,&ldo;這麼聽話,就是舍色舍財為了保命。既然這樣,那又是什麼促使兇手要激情殺人呢?&rdo;
&ldo;這個就不好說了,可能的因素很多。&rdo;我聳了聳肩。
&ldo;明確了案件性質,我們下一步的偵查方向也就明確了。不過,現在的線索和證據還是很少啊。&rdo;陳支隊說,&ldo;圍繞有可能對此類人群下手的人來調查,會有很多。而且,沒有證據的甄別,也不好排查啊。&rdo;
我點點頭,說:&ldo;我知道。但是這個案子走了彎路,第一手的資料已經不是很全了。只能說,兇手應該是一個身材瘦弱矮小、自信心不強的年輕人。&rdo;
&ldo;哦?這又有什麼依據呢?&rdo;陳支隊說。
我說:&ldo;第一,凡是採用卸裝行為的兇手,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不自信。設想,如果是一個高大的壯漢,手裡還有刀,那麼控制一個中年女人,還需要用這麼複雜的手法嗎?正是因為兇手不自信,才會舍簡取繁,用這種方法確保犯罪成功。第二,現場提取到的板鞋印是三十九碼的,再根據死者頸部的刺創方向,可以判斷兇手個子不高,絕對不會超過一米七。第三,兇手選擇的搶劫物件,居然是非法營運的黑三輪。這樣的黑三輪,就算運氣很好,跑一晚上也掙不到一百塊錢。誰會為了這些錢鋌而走險?自然是那些心理不健全的年輕人。第四,在現場,我們可以看到,死者的後背上有一處擦蹭狀血跡。雖然我到現在還是沒有想清楚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血跡,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這一處血跡肯定是人為故意塗抹上去的。不管出於什麼目的,這個動作都可以反映出兇手的幼稚。&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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