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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們經管的學姐,不是大二就是大三,面熟,但是不知道名字。」
大二大三不和她們住一棟樓,這麼說,暗地裡搞惡作劇的和造謠的是兩撥人?學校有那麼多男神嗎?
鍾瑩謝過李家印,去食堂吃了飯,和嚴蕾彭娟一起返回宿舍,推開門三人就嚇了一跳。
「這是怎麼了?」
屋裡像被轟炸過一樣,鍾瑩的行李箱翻在地上,被人開啟了,裡面的所有東西都被扒拉出來,衣服甩得滿地都是。她的書桌上灑滿了墨汁,化妝包同樣翻開,鄭名名擰了蓋子倒扣在桌上,眉筆口紅四處滾落,統統折斷了。
嚴蕾大叫:「天吶,這是進小偷了吧?」
鍾瑩本欲阻止二人進入,保護現場,立即報保衛處,但想了想又收回了手,「快看看有沒有丟東西!」
三個人各查各的,鍾瑩開啟抽屜櫃子看了看,又走到自己床鋪前,疊好的被子被抖開,上面汪了一灘水,枕頭和床單上也有墨汁。她仔細檢查了一遍自己的物品,發現並沒有丟失任何東西,只是被狠狠禍害了一通而已。
「娟,你丟東西了嗎?」
「沒有。」
「我也沒有,鍾瑩你呢?」
鍾瑩轉過頭:「我放在枕頭裡的五百塊錢不見了。」
嚴蕾大吃一驚:「那麼多呢?真的丟了錢一定要報公安了!快,都出來,別亂碰東西,上面有指紋的。」
小妞還挺懂行,鍾瑩手插進褲子口袋裡,摸到一卷鈔票。她不想陷害栽贓,但是不涉及到財產損失,警察不會來。
等抓到人,她自然就能想起錢並沒有放在枕頭裡了。
第57章 有人讓我們幹的 []
入室損物盜竊的惡劣事件令全校震動, 人大校風優良,極少發生這樣的事情,若傳出去是本校學生乾的, 校方顏面無光。
不報案的話,誰來賠償鍾瑩的「五百元」?更別說還有潛在的人身威脅存在,關乎到全體學生安全問題,這事兒非經公不可了。
五百元在九十年代初已經遠超刑事案件立案標準。所在轄區派出所接到學校報警後立即派了兩名公安幹警趕到現場,勘查, 取證, 做筆錄。
鍾瑩之所以說錢在枕頭裡,是因為她發現枕頭上留有深淺不勻的條狀墨跡, 很像手指沾了墨汁,隨手抹過的感覺。
指紋提取了, 比對查驗需要時間。
其他人的財物都沒有損壞丟失,只有她的東西被掀了個底朝天, 甩墨汁毀壞化妝品的行為有明顯洩憤嫌疑, 加上舍友們紛紛說了前些日子鍾瑩遭遇的那些事, 幹警分析這不是簡單的入室盜竊,更像針對她個人的報復行為。便把查驗的第一波範圍鎖定在近期與之有矛盾的人身上。
都有誰呢?鍾瑩想不出來, 她一向挺與人為善的是吧?猶豫許久才說出了同學李家印在圖書館的見聞。
李家印不知那倆人姓甚名誰,幹警可以讓他認人啊。第二天下午就給兩個財會專業的大二女生做了筆錄並採集指紋, 一個叫張露,一個叫馬秀鳳。
鍾瑩沒和她倆見面,得知了姓名之後就在輔導員的介紹下,去法學院找到一位叫駱中原的老師, 請他幫忙出具兩份律師函。
駱中原既是老師也是律師, 在律所掛牌, 經常代理案件。他聽了鍾瑩的要求很訝異:「你有打官司的意向嗎?律師函只起到法律評價和風險評估作用,不具備強制約束力。」
鍾瑩表示她明白,遞給他一張紙:「我就要兩份律師函,內容我已經擬好了,不過需要專業律師的簽章,老師您可以按市場價收費。如果下一步需要打官司,我一定會請您代理的。」
駱中原接過來一看,又詫異地看了鍾瑩一眼:「這是你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