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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的面孔,一個吸引人的身影出現,從我身邊經過,不帶一絲笑容,不看我一眼,哪怕眼角的餘光也沒有,我不太記得那個時候的心境了,但那時的我一定沒有期許過,我的love and label會來得如此之快,和夢想中的一樣,the best & the top,同時又是那麼的不同。
2)我
你可能認識我。或者說,總有和我差不多的女孩子,出現在你的身邊,在你經歷的任何一個片斷裡,如果你在中國任何一個大中型城市生活過的話。我很普通,我就是通常人們說的那種好孩子。
我7個月的時候,會講話了;一歲半,我會組詞、背兒歌;三歲的時候,坐在7尺長,光華可鑑的黑色鋼琴前面,彈奏車爾尼教程裡的練習曲;幼兒園裡,講故事拿到第一個獎;然後,小學、中學,一個接一個的第一名。與此同時,我驕傲的要命。我最後一個朋友,在14歲的時候與我漸行漸遠,只因為那一年,她開始喜歡偶像明星、流行歌曲和學校裡帥氣的男孩子,而我,如果有人問我喜歡什麼,唯一的答案是:讀書。
我是父母的驕傲,老師眼睛裡最後一塊淨土,是徹頭徹尾的教育制度的產物。到高中畢業的時候,我讀過學校圖書館裡每一本勞倫斯和奧斯丁,但是從來沒有戀愛過。在我十幾歲的記憶裡,只有一些片斷長久的斷留下來,在回憶裡反覆的出現:比如14歲的時候,一個英俊而品學兼優的男同學和我一起坐公車回家,磕磕巴巴的要我提前一站下車,跟他一起走一段路。我想也沒想就回絕了,為什麼要少乘一站路的車,為什麼要走回去?我懵懂無知。直到車子到站,我們分頭朝自己家走去的時候,他在離我5步遠的地方回頭看我;又比如17歲的時候,一個讀書不怎麼好的男生看著我交到講臺上去的高考志願表發呆,他原本就坐在我身後,但很快我們就會相隔千里。這些片斷,都曾經有片刻工夫,讓我的心微微顫動。而這些顫動就是我在24歲以前,對於愛情最深的感動了。
1998年9月,我離開我出生的城市去讀大學,2002年9月,我離開我出生的國家去讀graduate school。我不斷的遠行,不斷的把舊的東西留在身後,不帶感情,毫無眷戀。如果今天是3050年,我可能還會離開我出生的星球去仙女座讀書。而2004年的6月,我離開的地方是波士頓的劍橋城,隨行的不過兩個箱子。留在身後的是些學生氣的裝扮,幾十本參考書半賣半送給別人,同時心裡得意,因為我幾乎可以毫不費力的複述出其中任何一本的內容。
不管怎麼說,在那個金色的年紀,我簡單而獨立,連續三年沒有感冒,1小時可以看完30000個詞的英文資料。我信心滿滿的去往紐約,渾然不知會有什麼樣的經歷。
3)Rona Morgan
早在2月,我以實習生的身份進入S&S律師事務所工作的時候,跟的第一個直屬經理是女的,30幾歲,長相中下但精於打扮。我工作努力,很快成為眾多Associate眼裡最搶手的assistant。但她始終對我不溫不火,正式籤合同之前,留下另一個實習生,把我扔回人事部,說她不要我。一個雞婆的男前輩偷偷對我說,你這樣的姑娘是女上司的天敵。我膽子大,不想就這麼不清不楚的走了,找她面談了一次,禮貌的問她:什麼地方需要改進。得到的答案是:我有種感覺,你不會在這裡留的太久。
什麼意思?辭職?結婚?我從來沒有想過。我還不到24歲,而且我愛這份工作,從幾千個應徵者手裡搶來的職位,參加面試的不是H就是Y的畢業生,如果你來自P或是B,都不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第一年的薪水就超過10萬美元。即使不愛,任何腦筋正常的人都不會捨得放棄。但我也不能說她是性別歧視,因為那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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