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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一切的原委都講給你聽。”
第三十五章
她叫葉書琴。
三百多年前,她是望南縣葉南風的獨女。即使望南縣並不是什麼大縣,但是她的父親依舊精心地栽培她,彷彿在培養一位千金小姐。他請了縣裡最好的先生教她琴棋書畫,又督促自己的妻子教她女則,只希望她可以嫁到知州的家裡,這樣他們葉家就可以被調離這個窮苦的縣城,到州里過上好日子。
她的生活本來可以平平淡淡——在家時侍奉父母,待到出閣便相夫教子,侍奉公婆,然後生幾個男孩,替丈夫家傳宗接代,延續香火。然後她可以看著自己的兒女長大成人,看著自己的父母和公婆滿鬢白霜,駕鶴西去。等到某一日她也必須離去,也是在兒孫們的哭聲之中,帶著他們的哀悼一同逝去……。
這些是女則裡的鐵律,彷彿一個女人就應該這樣過完她的一生。未出嫁前,是家裡的工具,透過將她賣給有錢人家的兒子,從而換取父母與其他親戚對富足生活的追求。在出嫁後,她是夫家的工具。一個會動的、能夠生男孩的、並能夠服侍那些把自己從自己父親手中買回來的人們的傀儡。而作為物品的一生結束後,周圍的相親會讚頌她的“賢惠”——即她完美地體現了一個工具的價值。
而工具是不該有自己的選擇、自己的追求,自己的想法的。甚至在她和縣裡的另一個書生相愛後,她的父親卻嫌棄那書生家貧。換而言之,假如她嫁給了這個書生,她將無法完美地履行一個工具的責任。
作為對家裡人意志的反抗,在他要求兩人行周公之禮時,她同意了。只是,在兩人同赴*之時,她覺得自己的父親不過是一個媒介,而她在透過反抗著他,反抗著另一個更加龐大的東西,但是那東西太過莫測,她也捉摸不透。
事情的最終,她的情郎並沒有受什麼責罰,而縣裡的人卻要求處死她。沒什麼別的理由,只因為她擁有了自己的“意志”,違背了“天道”設定給女性的“義務和職責”,而那書生純粹是因為她的勾引而做錯了符合他“天性”的事情,故而他順應“天道”,不但一點錯都沒有,反而是受害者。
因為不會被施刑,男人很高興地接受了大家對他和他戀人的評判。他一面說自己不過是一時頭昏腦漲,而她才是娼妓。於是她被脫光了衣服處以鞭刑,然後再被打得還剩下一口氣的時候,她暈了過去,村裡的人便以為她死了,於是將她扔到了蕩雁山上。她渾身的鮮血吸引了猛獸毒蛇,卻也引來了一株修煉千年,卻一直未能化作人形的妖藤。
……………………
女人渾身*,白皙如玉的肌膚上是一道又一道猙獰的傷口,而那張臉也佈滿了血痕。乾涸的血液將她的頭髮和臉上的傷口黏在了一起,看上去彷彿她的傷口裡長出了黑色的頭髮。這樣猙獰的容貌,根本不會有人想到她曾經美麗的容顏。儘管已經氣息奄奄,她的手指卻狠狠地扣住了土地,力道大的連指甲都要斷掉,牙齒也咬的咯咯作響。妖藤以為這是她不甘心離開人世間的表現,於是對她說道:
“我可以給你一次重新活命的機會,只是你需要付出一些代價。”
“如果重活一次,還要經歷之前的人生,那麼我寧可在地府裡做厲鬼,也不要回到人間!”渾身傷痕的女子咬牙切齒,每一個字都像是從牙縫裡擠出來的一樣:“我要力量,只有有了強大的力量,我才可以作為一個‘人’活著,而不是作為一個工具生存!!!”
“無知的人類,我修煉千年,不過為了化作人形,可以去人間體驗一遭人的喜怒哀樂。你卻身在福中不知福,即使有重生的機會,也要放棄。”
“你才是無知。”女人冷笑,嘴角都在滴血,“你枉費千年元修不過為了當人,你可知人心難讀,世情險惡?!我若是你,寧可做山間一束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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