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臭弟弟(第3/3 頁)
“你就沒見過好東西,豆腐哪比得上這個,這就跟玉似的,還得是羊脂玉。”還有一個大媽反覆摩挲。
揩完油,她們也願意跟陳思雨交流更多的東西了。
現實並沒有陳思雨想象的那麼糟糕。
城裡沒有牛棚,就算有思想錯誤的人,頂多也是參加義務勞動,陳軒昂才12歲,還在讀書階段,他要想讀書,自可以去讀。
是他自己不想上學,主動申請,搬去鍋爐房工作了。
住,仍還是在墨水廠的家屬大院裡,只是搬了個比原來更小的房子。
“軒昂就跟他媽一樣,一點覺悟問題都沒有,他媽當初脫離家庭的時候只帶了一身衣裳,他去鍋爐房的時候連身衣裳都沒帶,房門就那麼敞著,這叫啥,問心無愧,你要想從他身上搞點啥,頂多刮刮牆皮。”一大媽再說。
初時,陳思雨沒懂這段話,仔細一回味,懂了。
陳軒昂12歲,成孤兒了。
而他媽,是曾經聞名北城的,陳家典當行的小姐。
有句話叫瘦死的駱駝比馬大。
而原身的品性又太差,大媽這是以為她是來敲詐,勒索陳軒昂的。
特地向她表明,軒昂現在啥都沒有,一窮二白。
而在原書中,陳軒昂是個心狠手辣的,卻只忠於女主的,大反派級的人物。
他一生悽苦,活在別人的白眼中,卻在臨終前,將積攢的鉅額財富全部贈給了女主。
原文中有一段,說將來某一天,女主要參加一場重要演出,還是獨唱,偏偏她把配禮服的項璉不小心給弄丟了,急的直哭。
就是當時還住在牛棚裡的陳軒昂,給了她一條真正的紅寶石項璉,恰配她的演出服。
而現在,他不但家門敞著,甚至還住進了鍋爐房,那東西呢,藏在哪兒。
才12歲的小男孩,好一手空城計,他玩的可真漂亮!
不過別看他小,但是戶主,要不被他認可,很難落戶在他的戶口本上的。
可憐的小傢伙,陳思雨必須落戶在他的戶口上,跟他生活在一起才能呆在城裡。
而從此刻開始,她要跟書裡的小反派,有難同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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