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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是明確&ldo;軍權永歸至尊不容旁屬&rdo;。
那麼天皇的軍權體現在哪裡呢?明治憲法第十二條規定,&ldo;天皇編制陸軍海軍,定常備兵額&rdo;。依照伊藤博文解釋,這條規定是明確了軍制兵額都歸天皇決定,沒有議會什麼事‐‐&ldo;議會不預聞&rdo;。在伊藤博文眼裡,從軍隊艦隊的編制,軍器的頒發,軍人的教育、檢閱、紀律、禮式、服制、衛戌、城寨、防海守港,以及出師準備之類的事情,到決定每年&ldo;徵員之數&rdo;,都屬於天皇的權力。
在軍權上,明治憲法把帝國議會晾在一邊的同時,內閣也沾不了統帥權的邊。軍部既獨立於帝國議會,也獨立於內閣。軍部大臣既不向內閣會議提出純粹的軍令事宜,也不向內閣會議提出軍隊的編制等其他軍政事宜,可以直接上奏天皇請求批准。這樣一來,在政府內部就形成了一個總理大臣不能過問的特殊的行政機關,形成了事實上的二重內閣。
不僅如此,內閣還變得受制於軍部。1900年5月,山縣有朋內閣改訂官制,陸海軍大臣必須軍方推薦,由現役上、中將擔任,次官由現役中、少將擔任。這樣一來,內閣反過來得依賴軍部的意志了。因為在組閣前,要是軍部不樂意,不推薦陸、海軍大臣人選,內閣就會難產;要是軍部不滿現任內閣,就讓陸、海軍大臣辭職,還不推薦繼任人選,迫使內閣辭職;內閣辭職後,陸、海軍大臣可以不和其他閣員共進退,好官我自為之!1912年12月,因為西園寺內閣不同意增設兩個師團,陸相上原勇作中將辭職。由於陸軍拒絕推薦繼任人選,內閣因為沒有繼任的陸軍大臣而總辭職,首開了利用陸海軍大臣現役武官專任制搞垮內閣的先河。在這樣的情勢下,陸海軍大臣豈能不只聽命於軍部,充當軍部政見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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