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頁(第1/2 頁)
正如腐敗一樣,公務化暴力也是一種世界性現象。在制度已將執法人員的權力納入受到監督和制約的框架的情況下,公務化暴力更多的是個人的因素,而非制度的因素,不會演變成公共權力運作時的&ldo;常態&rdo;。
公務化暴力的實質,是在一個秩序中的權力單向支配。因此,從&ldo;秩序‐意識形態&rdo;的評價系統上講,它又有&ldo;合法&rdo;與&ldo;非法&rdo;之分。除了一種&ldo;顯在&rdo;的公務化暴力之外,更多的公務化暴力隱藏在他們沒有逸出制度規定的行為中。表面上看,很多城管的行為已經&ldo;犯規&rdo;,但在一個具有權力單向支配特徵的秩序裡,這種公務化暴力不過是將秩序納入自己的心理結構中,用自己的&ldo;人格&rdo;表現出這種權力秩序,從而違反了必須將自己的人格隱藏在權力秩序中的&ldo;潛規則&rdo;。
而另外一些聰明人將自己的公務化暴力保持在一個沒有逸出&ldo;秩序‐意識形態&rdo;制度規定的程度上。平民大眾在政府部門裡受到的冷臉和辦事推委的待遇,就是這種&ldo;合法&rdo;的公務化暴力。
顯在&rdo;的公務化暴力並不一定就是&ldo;非法&rdo;的,而隱藏的公務化暴力也不一定&ldo;合法&rdo;,最關鍵的是看權力秩序。因此,我們社會的公務化暴力實際上是內植於管理體系中,是整體的權力秩序所具有的單向支配的一個邏輯結果。&ldo;顯在&rdo;的公務化暴力並不僅僅象某些人所說的那樣是一些執法人員素質不高,而更多是&ldo;隱藏&rdo;的公務化暴力的一種升級版本,是權力秩序運作邏輯的&ldo;激進表達&rdo;。
恰恰是這一點決定了公務化暴力得不到遏制,因為意識形態的教育和制度的規定都沒有打破具有單向支配特徵的權力秩序。一個人一旦將自身納入一個要求服從的等級秩序中,以服從為代價認同於一套等級秩序,以等級秩序中的角色取代真實的自我,即容易產生一種把自己過&ldo;賣&rdo;了的自我憎恨。這種自我憎恨,因妨礙其在秩序中的生存而必須得到否認,凡是能讓他想起對自我出賣的人,都邏輯地成為他仇恨的目標。而那些比他弱並且碰巧又成為他的權力支配物件的人,都會成為他藉以補償自己的施虐物件。原因正在於這些人作為秩序所規定的權力支配物件,合法化了城管心理上的施虐衝動。
不是所有人都是天生的施暴者。儘管一個人將自己納入權力秩序時,其心理結構會受到影響,但很多人還是能夠堅持良知的底線。個別人員作為體制外的施暴者,危害了權力秩序,把他們納入體制內,改變他們的暴力指向,暴力的發洩合法化,看起來就不僅不能威脅秩序,反而使秩序得到維護。公務化暴力只會引發更多的&ldo;體制外暴力&rdo;,不僅解決不了弱勢群體生存之艱和權力部門執法之難的困境,長久下去恐怕還會引發更多更大的對抗和衝突。
16 關於官場中的白、黑、灰現象
中國人習慣把正規的東西稱為白色或者紅色的(如紅色政權、白色收入);把非正規的東西稱為黑色的(如黑社會、黑幫);把介於紅黑之間的成為灰色(如灰色收入)。
從《後漢書。百官志》到《明史。職官志》上看,正式的規定中就沒有縣令接待過客的任務。而驛傳或驛站(相當於現在的郵政局兼招待所)的驛丞(相當於現在的郵政局局長兼招待所所長)是有接待任務的。而接待都有明確的標準和規定。自古以來,&ldo;迎來送往&rdo;就是慣例,侍侯上官及討好過客,都是官場必須的應酬,其實質是搜刮百姓之後的利益再分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