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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規&rdo;是黨組織內部的一種&ldo;家法&rdo;,&ldo;雙規&rdo;不是一種在法律中規定的司法程式,它存在的依據是黨的條例。就黨內規定而言,沒有任何級別的黨員也可以被 &ldo;雙規&rdo;;在實踐中,有一定級別的黨內高官在進入司法程式之前,通常都先由紀委出面調查,並使用&ldo;雙規&rdo;這種調查手段。
&ldo;雙規&rdo;一般是以紀委的名義,它是一種黨內調查手段 ,適用物件是黨員;&ldo;兩指&rdo;是以監察機關的名義,是一種行政調查手段,適用於所有有違反行政紀律嫌疑的人員(不論黨員還是非黨員),不過在實踐中,一般只對非黨員進行&ldo;兩指&rdo;,黨員一般都適用&ldo;雙規&rdo;。&ldo;雙規&rdo;手續簡便,又不象拘留等強制措施有法定的時間限制。因此被認為是一種非常有效的調查手段。紀檢委透過 &ldo;雙規&rdo;等手段把問題調查清楚了,再進入司法程式。
&ldo;雙規&rdo;很厲害,嫌疑人逮捕以後還可以會見律師,但被&ldo;雙規&rdo;者沒有這個權利;如果被判有罪,&ldo;雙規&rdo;和不計入刑期。法學界認為,在某種意義上&ldo;雙規&rdo;就是變相拘禁。&ldo;雙規&rdo;缺少法律依據,但在特別情況下有其必要性。
從反腐敗鬥爭的現實需要來看,&ldo;雙規&rdo;措施確有一定的必要性。官員是特殊的職業,他們掌握公共權力和公共資源的同時,也就意味著要自動讓渡自己的部分權利和自由。如果確有證據表明公職人員有以權謀私的行為,那麼透過採取&ldo;雙規&rdo;儘快查請問題,能夠防止其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如果不是大膽而堅決地行使&ldo;雙規&rdo;等措施,一些嚴重腐敗案件很難突破,人民群眾對反腐敗的信心也很難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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