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醜女的逆襲(第2/6 頁)
時下中國北方農村一些地方,如果有老人去世,出殯時隊伍前面需要有個頂喪盆的,到路口把盆子摔碎。如老人的大兒子早已不在世,那麼這個頂喪盆的資格不會落到小兒子頭上,而是由其大孫子來頂這個喪盆,因為這個大孫子就是承重孫。
親屬關係如果超過五代,就不用再為之服喪了,這就是通常說的“出五服”。出五服不但不用服喪了,還可以通婚。也有一種說法,即一爺之孫不出服,以下一輩一服,總計八代。所以,罵人八輩祖宗,就是把整個家族都罵了。感謝你八輩祖宗,也就是把你整個家族都感謝了。
《晉律第一次把儒家的“五服”制度納入法典之中,作為判斷是否構成犯罪及衡量罪行輕重的標準,刑事方面:如果罪犯和被害人之間是親屬,那麼以卑犯尊者,對罪犯的處罰要重於常人,關係越親,處罰越重。相反,若以尊犯卑,則處罰輕於常人,關係越親,處罰越輕。親屬之間通姦,處罰則重於常人,關係越親,處罰越重。親屬之間相盜,處罰輕於常人,關係越親,處罰越輕。
另外,民事方面,在確定贍養、繼承等民事權利義務關係時,也考慮五服的因素。
“準五服以制罪”原則的確立,是自漢代開“禮律融合”之先河以來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又一次重大發展,體現了晉律“禮律並重”的特點,直至明清,“準五服以制罪”一直是封建社會基本的法律原則,甚至在當今的中國,也能看到這個法律原則的影子。
譬如,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四項規定:“盜竊自己家裡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在處理時也應同在社會上作案有所區別。”
總之,《晉律在中國法制史上有著重要的地位,南北朝乃至隋唐的法律無不打上它的烙印,其一些法理思想甚至影響到當今的司法實踐。而編纂這部法律的主持人,就是賈充。
世間萬物都是守恆的,一個人的時運也是。賈充同志在政治上春風得意,學術上成果斐然,內心卻是極其不平靜的。
一是一直揹著弒君之惡名,心理上壓力山大。某日和同事庾純在酒桌上抬槓,賈充口才好,咄咄逼人。庾純急眼了,脫口而出:高貴鄉公曹髦何在?
罵人不揭短,揭短很難堪。當即懟的賈充雙頰漲成豬肝色。
280年滅吳,吳主孫皓被押解到洛陽。酒宴上,賈充以勝利者的姿態調侃孫皓:聽說你經常挖人眼、剝人皮,這樣的酷刑,針對什麼人?孫皓:專門對付不忠不義的奸臣。
孫皓的回答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但賈充聞言卻如坐針氈。畢竟,人,還都是要點兒臉的。
二是其家庭生活,極其不盡如意。
賈充原配夫人李氏,出身名門,端麗賢淑,嫁給賈充後生下兩個女兒賈荃有機化學課那時還沒有、賈濬,賈荃嫁給了前面提到的差點成為西晉皇位接班人的司馬攸。
後李氏因其父犯事,受株連被流放邊地,賈充又娶了城陽太守郭配之女郭槐,從此歷史改寫。
257年,郭槐生下了那個巨醜的女嬰,取名賈南風。
郭槐,中國歷史上的第一“醋帝”。生下賈南風后,對賈充身邊的所有女性都心懷戒備。這也難怪,能生出個避邪佳物般女兒的女人,肯定漂亮不到哪裡去。
不自信,是一切狹隘和嫉妒之源。
賈南風的弟弟賈黎民3歲時,乳母帶他在家門口玩耍,賈充正好走過來,小盆友天真爛漫,張著手笑著讓父親抱,賈充便上前彎腰很親熱地拍撫兒子。
沒想到這一親熱舉動,直接把乳母的命給親熱沒了。
不巧,郭槐正好走過來,這一幕,在她眼裡不是天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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