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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得一塌糊塗,但批評者並未領會它的真諦。理性行為不一定是自私的,所以問題根本不是出在這裡。真正的問題在於:這個已經被奉為標準的經濟學定義,雖然涵蓋了整個“微觀經濟學”,但並未將“宏觀經濟學”全部包括在內。家庭和企業一旦進入市場,無論是作為個體還是整體,都是微觀經濟學中的“主角”,都要在資源稀缺的條件下作決策。政府同樣如此。
然而,有時問題不是出在資源太少,而是由於資源太多。請看下面這個宏觀經濟問題:當經濟出現衰退的時候,可提供給勞動力的工作崗位太少,隨之而來的就是失業。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這種問題的實質是勞動力過剩,而不是缺少工作崗位。不過,我們不能把這一邏輯推而廣之,因為它並不適用於其他情況下的稀缺。例如 “能源短缺”(更確切地說是“能源匱乏”)就不能說成是其他資源的過剩。
因此,另外一些經濟學家又對上述定義進行了修正,去掉了“稀缺”這一背景因素。在他們看來,“經濟學說穿了就是研究理性決策,僅此而已!涉及的資源不一定是稀缺的”。我喜歡的就是這個經濟學定義,因為它同時涵蓋了微觀經濟學和宏觀經濟學,從而把經濟學表述得入木三分。事實上,經濟學不是專門研究任何事物,而是研究一種特殊的決策,這種決策要以儘可能高的效率實現一個合理的目標。當你實現自己的目標時,一定要儘可能地採用最好的方式,而“最好的方式”無非是動用盡可能少的資源—沒有任何其他含義。舉個例子來說,要想提高就業率,就得吸納剩餘勞動力;要想實現吸納剩餘勞動力的目標,就得出臺刻意“增加工作崗位”的計劃;而如果注重“經濟效益”,創造就業機會的計劃將以失敗告終。結果,國內生產總值(GDP)上去了,但由於使用了過多的工人,經濟效益卻是低下的。不過,儘管經濟效益不高,但消除了大範圍的失業,也算是實現了預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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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微觀經濟學與宏觀經濟學的區別在哪裡?
微觀經濟學跟“小”事打交道,宏觀經濟學跟“大”事打交道。具體來說,微觀經濟學研究消費者以及企業應該如何作決定,宏觀經濟學主要關注的是整個經濟體。
舉幾個微觀經濟學的例子:我們該如何支配收入,儲蓄和消費的比例?如何選擇商品和服務?假設我們有決定權,每週應該選擇工作幾個小時?我們應該在幾歲開始制定退休計劃?
從企業的角度來看:公司應該生產哪些產品?聘請擁有哪些技能的員工?應該聘請多少有技能的員工?在哪些情況下需要加班?公司需要購買或租賃多少臺機器?什麼時候應該增加物資裝置或是擴大規模(工廠數量和辦公室面積)?擴大規模應該到什麼程度?每件商品又應該如何定價?制定哪些激勵措施能讓公司經理們從公司及其所有者(假如是股份公司,應該還有股東)的根本利益著想,作出最優決定?最後一個問題對企業來說可能最重要,在隨後的章節裡會有所涉及。
個體市場,即以個體商品為主角的市場,也屬於微觀經濟學的範疇。在一個競爭激烈的市場裡有很多買家和賣家,這些賣家生產同類商品,各自擁有一小部分市場份額,那麼這些商品的價格是怎麼決定的?若是換做只有一個賣家的壟斷市場,或者是有幾個賣家銷售的寡頭市場呢?在寡頭市場,若生產的商品(至少消費者覺得)在一定程度上略有不同,定價又會發生怎樣的變化?
宏觀經濟學在針對整體經濟問題給出有意義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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