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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這樣才能最有效地打擊荷蘭人的銳氣,並且用以破壞荷蘭貿易所需的經費要比每年夏天英國在海上保持這樣強大的艦隊少得多…… [ 原作者註:坎貝爾:《海軍將軍傳記》。 ]
基於上述考慮,英國國王作出了一個不幸的決定,封存大部分艦船,只留幾艘快速帆船在海上巡航。
英國按照這種省錢的理論繼續從事這場戰爭,其結果是使荷蘭的州長德&iddot;威特能於頭一年對泰晤士河口的水深進行了測量。1667年,他派出由60艘或70艘戰列艦組成的一支艦隊,由德&iddot;勒伊特指揮進入泰晤士河,6月14日,荷蘭艦隊上航至格雷夫森德,摧毀了位於查塔姆和梅德韋河裡的英國艦船,並佔領了希爾內斯。炮擊的火光在倫敦市都可以看到。直到6月底,荷蘭人一直佔領著泰晤士河口。在遭受這種打擊之後,以及其後形成的瘟疫和倫敦大火,使查理二世同意媾和,和約是於1667年7月31日簽訂的,這就是有名的《佈雷達和約》。戰爭取得的較為永久性的結果是把紐約和新澤西割讓給英國,從而把英國在北美洲北部和南部的殖民地連為一體。 [ 譯者註:第二次英荷戰爭(1665-1667)結束時,在簽訂的《佈雷達和約》中,英荷雙方各有得失,英國放棄了對東印度群島的所有要求,更改了《航海條例》,荷蘭承認西印度群島為英國的勢力範圍,並割讓哈得孫河流域和新阿姆斯特丹(今紐約)的殖民地給英國。 ]
在重新研究各個歷史時期總的程序之前,最好考慮一下,1667年使英國遭受慘重損失的這種理論,即主要透過損害敵貿易來維護海上霸權。這個只保留幾艘快速巡航艦和一些不需要國家負擔費用的私掠船,能長期節省開支的計劃,看起來似乎是合理的,能夠得到一些人的貪婪精神的支援。當然不可否認,這個計劃會對敵人的財富和繁榮造成一定的損害,儘管戰爭期間,商船一定程度上可以透過懸掛外國國旗來掩護自己。這種戰爭法國人稱之為捕獲敵方商船,用我們自己的話來說就是摧毀貿易戰。如果這種戰爭本身是成功的話,它必然給外國政府帶來諸多麻煩,並使其人民遭受危難。但是,這種戰爭是不能單獨進行的,用軍事術語來說,這種戰爭必須得到支援,這種戰爭本身是不可靠的、瞬息的,因為它不能離開基地太遠。這種基地必須是巡航艦的母港,若不然就是國家力量在岸上或海上堅實的前哨基地,一個遠方的領地或一支強大的艦隊。沒有這種支援,巡航艦隻能匆忙離開母港到不遠的地方去,並且它所施予的打擊雖然也能給對方造成麻煩和痛苦,但不是致命的。1652年克倫威爾強大的戰列艦艦隊執行的政策是把荷蘭商船關閉在港內,並使阿姆斯特丹的街上長滿了野草。1667年英國執行的政策卻不是這樣。荷蘭吸取了失敗的教訓,經歷了兩次疲勞不堪的戰爭之後,一直在海上保持一些強大的艦隊,儘管荷蘭貿易遭受了巨大的損失,但是它挑起了與英國和法國聯合作戰的重任。40年之後,由於法國資財耗盡,路易十四被迫執行查理二世為了節省開支而採取的政策。當時法國較大的私掠船首領有吉恩巴特、福爾班、迪蓋-特魯安、迪&iddot;卡塞等,他們在海上很活躍。實際上,在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期間(1702-1712年)法國正規艦隊已撤出了大洋。法國海軍歷史學家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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