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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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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錯誤。然而,當我到了三十九歲上下,麻煩接踵而至:酗酒,吸毒,一場車禍改變了我走路的樣子(當然還造成了其他變化)。我曾詳細地敘述過那些事,因此不必在此舊事重提。況且,你也有過類似經歷,不是嗎?最終,世上會出現一個難纏的巡警,來放慢你前進的腳步,並讓你看看誰才是真正的主宰。毫無疑問,正在讀這些文字的你已經碰上了你的“巡警”(或者沒準哪一天就會碰到他);我已經和我的巡警打過交道,而且我知道他肯定還會回來,因為他有我的地址。他是個卑鄙的傢伙,是個“壞警察”,他和愚蠢、荒淫、自滿、野心、吵鬧的音樂勢不兩立,和所有十九歲的特徵都是死對頭。

但我仍然認為那是一個美好的年齡,也許是一個人能擁有的最好的歲月。你可以整晚放搖滾樂,但當音樂聲漸止,啤酒瓶見底後,你還能思考,勾畫你心中的宏偉藍圖。而最終,難纏的巡警讓你認識到自己的斤兩;可如果你一開始便胸無大志,那當他處理完你後,你也許除了自己的褲腳之外就什麼都不剩了。“又抓住一個!”他高聲叫道,手裡拿著記錄本大步流星地走過來。所以,有一點傲氣(甚至是傲氣沖天)並不是件壞事——儘管你的母親肯定教你要謙虛謹慎。我的母親就一直這麼教導我。她總說,斯蒂芬,驕者必敗……結果,我發現當人到了三十八歲左右時,無論如何,最終總是會摔跟頭,或者被人推到水溝裡。十九歲時,人們能在酒吧裡故意逼你掏出身份證,叫喊著讓你滾出去,讓你可憐巴巴地回到大街上,但是當你坐下畫畫、寫詩或是講故事時,他們可沒法排擠你。哦,上帝,如果正在讀這些文字的你正值年少,可別讓那些年長者或自以為是的有識之士告訴你該怎麼做。當然,你可能從來沒去過巴黎;你也從來沒在潘普洛納奔牛節上和公牛一起狂奔。不錯,你只是個毛頭小夥,三年前腋下才開始長毛——但這又怎樣?如果你不一開始就準備拼命長來撐壞你的褲子,難道是想留著等你長大後再怎麼設法填滿褲子嗎?我的態度一貫是,不管別人怎麼說你,年輕時就要有大動作,別怕撐破了褲子;坐下,抽根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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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小說家可以分成兩種,其中就包括像一九七〇年初出茅廬的我那樣的新手。那些天生就更在乎維護寫作的文學性或是“嚴肅性”的作家總會仔細地掂量每一個可能的寫作題材,而且總免不了問這個問題:寫這一類的故事對我有什麼意義?而那些命運與通俗小說緊密相連的作家更傾向於提出另一個迥異的問題:

寫這一類的故事會對其他人有什麼意義?“嚴肅”小說家在為自我尋找答案和鑰匙;然而,“通俗”小說家尋找的卻是讀者。這些作家分屬兩種型別,但卻同樣自私。我見識過太多的作家,因此可以摘下自己的手錶為我的斷言做擔保。

總之,我相信即使是在十九歲時,我就已經意識到佛羅多和他奮力擺脫那個偉大的指環的故事屬於第二類。這個故事基本上能算是以古代斯堪的納維亞的神話為背景的一群本質上具有英國特徵的朝聖者的冒險故事。我喜歡探險這個主題——事實上,我深愛這一主題——但我對托爾金筆下這些壯實的農民式的人物不感興趣(這並不是說我不喜歡他們,相反我確實喜歡這些人物),對那種樹木成蔭的斯堪的納維亞場景也沒有興趣。如果我試圖朝這個方向創作的話,肯定會把一切都搞砸。

所以我一直在等待。一九七〇年時我二十二歲,鬍子中出現了第一縷灰白(我猜這可能與我一天抽兩包半香菸有關),但即便人到了二十二歲,還是有資本再等一等的。二十二歲的時候,時間還在自己的手裡,儘管那時難纏的巡警已經開始向街坊四處打探了。

有一天,在一個幾乎空無一人的電影院裡(如果你真好奇的話,我可以告訴你是在緬因州班哥爾市的百玖電影院裡),我看了場瑟吉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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