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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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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出現在電影的結尾,最大可能是馬小軍根本不想見到只在記憶中奪目耀眼,現在必定年老色衰的她。他選擇無盡的逃避,與此同時在無盡的追思中找尋當年健康美麗的身影,她們代表著他的青春歲月,她們見證過他的信仰和充實。但是,當信仰被證明是荒誕,當充實只說明瞭幼稚之後,他是否意識到他還不是以真正的成人的態度來面對現實?成年沒能改變他要靠逃避和幻想才能獲得自信的習慣,他終於心安理得地和當年讓他壓抑得無法入眠的環境融為一體。於是,那個夏天,在被扭曲過、塗擦過、修改過的記憶裡,永遠都是陽光燦爛。

我是怎麼替自己前先鋒派文學迷身份洗底的(1)

文/sweetii

現在承認以前讀過陳染,是很有些丟人的事情。但是也沒關係——我今天看吳山專的訪談,他年輕的時候乃至到現在也還忘不掉安迪·沃霍爾爾,“To Buy Is to Create”的意思和“最好的藝術品就在布羅明代爾”是一樣的,甚至還沒有人家來得生動和強烈。我現在至少不喜歡陳染了,已經成功洗底,是該反攻清算的時候了,搞搞光復運動。

我有時候很像九斤老太。比如說我侄女,是個小八婆,現在有十*歲,在唸大學,梳個野雞頭,穿條短到屁股露出的格子學生裙,一副東熱素人試鏡的派頭,還經常捏著粉紅色的韓國手機發簡訊發個眼迷離,我就很看不慣她。經常想要教育她。但其實我也不比她好多少,*灰絲買了無數雙,要搭配七厘米漆皮水晶坡跟鞋,用我哥們的話說,“五十步笑五十步”。問題是步子大小不一樣啊;但方向是一樣的,都是走投無路的下場。那比如說我男朋友的妹妹,那天我陪她去買書,幫她選了一本卡波特的《蒂凡尼的早餐》,告訴她這也是言情小說,但是是美國現代著名文體家的代表作。她一聽是言情小說,本來還有點興趣的,但一有文學史地位,就不要看了。然後,她除了那些垃圾愛情故事,不小心挑中一本巖井峻二《情書》,我看見,表示了肯定,還告訴她有同名電影可看。結果她因為我肯定了這本書,就立刻換了一本。一定要選的全都是垃圾才肯罷休。這些小丫頭片子,沒出息,還不聽勸,一旦發現有一丁點兒絕處逢生的可能,都要立刻消滅乾淨。這種時候,我覺得金剛那個大拳頭捶胸脯“梆梆”響的形象真是生動,周星馳揸開手指摳緊下門牙的動作,實在是不誇張。

當初我們的大學老師大概也是這樣被氣得要發瘋的。想想看,中文系近百號人,學個文學史,要寫幾個讀書報告,那麼多大好的作品值得細讀分析:中古的不認真思考盛唐氣象,要去研究唐人傳奇裡面的女性主義傾向,近現代的不好好讀完長河文學,偏要從李金髮的翻譯體裡找出意象派的中國製造,當代的不考察樣板戲,卻去抱著陳染林白要分析出些現代性和語言顛覆……這種固執,是無論怎樣軟硬兼施都沒法挪動半點的固執,因為這是最堅定的那種固執,是愚蠢的固執。

後來,我有個朋友對我說:讀書人最愚蠢。因為他們讀了那麼多書,還那麼愚蠢。這個話我最喜歡。大概就是從那時候起,我開始開點竅了。就是知道自己很蠢了,還知道自己喜歡什麼,那多半是和我有相通之處,也比較蠢。所以我現在要跟人推薦什麼東西,那一定要先說明背景:我不知道這個什麼東西好不好,但知道這個什麼東西和我氣味相投。不要扯遠了,繼續說讀書人愚蠢的話,接下來我就想到:中文系的人最不懂文學,因為他們學了文學史還不懂文學。陳染的毒是非文藝愛好者不會中的。

我今天費了好大的勁找到陳染的作品來看,真可怕,原來我大學的時候居然看這樣的書。原來我大學的時候,大家都熱衷於看這種書。比如這一段我還有印象:

“我從小就有一種特殊的消解、轉移或忽略事物悲劇成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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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誰:青衣修羅傳網遊許多多與凌默只是因為想你望天涯美人如歌仗劍凌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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