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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傢伙,婚後才一個禮拜,奧爾特便開始露出竊賊真面目。不但出沒在集市的貨攤間掏包,而且跑到周圍村子盜馬。他已經不是胖子,現在瘦得像條獵犬,銅筋鐵骨,行路如風,攀牆、爬房、砸門、破鎖、夜闖馬圈樣樣幹得爽利。驚慌的農民聚到一起,商討對策,決定設燈放狗,佈哨防範。希夫拉?利厄自覺無臉見人,終ri落窗閉戶,不敢出門。可想而知,他們的夫妻生活會是什麼樣子。奧爾特很快變作強盜集團頭目,經常帶領隨從去酒店酗酒。嘍囉們用古老的波蘭曲調為他高唱頌歌,至今我還記得歌詞大意:“奧爾特屬於我們,他是頭號大好人,他開啟一桶々啤酒,請夥計們盡情狂飲。”
常言說得好:惡人見閻王,賊死斷頭臺。
一ri,奧爾特正與手下無賴一道縱酒,一隊哥薩克騎兵突然手持寶劍闖入酒店。總督有令:將“還陽漢”關入鐵籠,帶回大牢。奧爾特看到末ri來臨,便抓起菜刀上前拼命;他的狐朋狗友紛々逃遁,只剩下他一人孤軍迎戰。酒店老闆事後說,奧爾特打起仗來,力賽金剛,毫無懼sè,將哥薩克士兵當成蘿蔔,揮刀劈殺過去。他掀翻餐桌,甩碎酒桶,氣勢好不驚人,乍一看去,這快成老漢的傢伙好像真能勝過一群士兵。然而,畢竟是一不頂十,寡不敵眾。哥薩克騎jing左一刀右一劍直把他砍得滴血不存。有人將噩耗報給希夫拉?利厄,她發瘋般跑到奧爾特身旁。奧爾特躺在地上,利厄還想再次將他喚起,甦醒後的奧爾特只對妻子吐出兩個字:“算啦!”利厄這才偃旗息鼓,不再呼天叫地。猶太同胞從官府贖回奧爾特的屍體。
奧爾特斷氣時,我不在場;目睹者發誓說,他當時宛如一具出土的陳屍:身上筋肌萎蔫,團々脫落;臉上血肉一片,面目難辨;腦殼破碎,變成一堆不成形狀的肉泥,誰也認不出他原來的模樣。據說,入葬前消毒時,他的一隻胳膊和一條腿先後離體掉下來,我雖無親眼看見,但相信別人不會扯這種謊。這說明還陽的人活著的時候身體就在腐爛。大家把屍體裝入麻包,專趁夜深人靜時埋葬在墓地圍牆的外面。奧爾特死後不久,鎮子上遭到一場瘟疫,不少無辜童孩喪失了生命,墓地天々人來人往不斷,執迷不悟的利厄趕忙為奧爾特也樹起一塊石碑,加入拜祭者的行列。依筆者之見,把死人喚回陽間並無半點好處。若利厄能讓奧爾特按時歸天,奧爾特倒也會在身後留下一個好名聲。我不禁又想:現今世界上,還不知有多少還陽的人正在人間遊蕩唷!天下禍殃,蓋出於此呼?
正文 05傻小子…手稿首發…
傻小子
[美]傑羅姆?韋德曼著
韓松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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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剛在擺著收款記錄器的櫃檯後面彎下腰去,便聽到大門開了。他弓著背,手沒有離開正在擺設的鞋盒,發了一會兒呆,心想:是誰進來了呢?
不會是拉扎羅新先生。時間剛過八點,拉扎羅斯先生一向在九點半以後才來。他說過:“我嘛,上午九點半或十點半再來。你有足夠的時間做好九點鐘開店的準備。這裡是辦公區,一早都趕著按時上班,不會有人買鞋的。”
但是,戴夫八點就開了店。他想以此向拉扎羅斯先生表示自己的勤快。下一個小時,儘可整理後間的庫房,開動真空吸塵器打掃地毯,並一個々歸置好前一天拉亂的鞋盒。
大概是來了買主。那樣才好!老闆一到,不但店裡店外一切準備就緒,而且記錄器上也有了一份賣貨的記錄,豈不更妙!巴不得來人真是買主呢!
門咣噹一聲關上,他隨聲直起腰。
一位免冠豔裝女郎正在門洞裡站著。
“嗨!”她叫一聲,又笑々,“您嚇我一跳。不是在捉迷藏吧?”
“哪——哪裡。”他結巴了,覺得臉上燒得慌。“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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