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窪歸四十四(第2/2 頁)
溶液分析,滕春欣的死亡時間應在當夜11時至凌晨1時左右,時間上定,顯見李二水所說不攻自破!第三。致死原因,李二水說滕春欣是被他掐死的。掐頸窒息而死這一點和法醫鑑定是一致的,但滕春欣胸口之傷李二水卻一無所知。此傷口沒有出血且外翻,顯是死亡後所致!第四,滕春欣體內的精液從何而來?究竟是誰所留?疑點沒有解釋。第五,滕春欣的指甲內有血跡,血型雖然和李二水Ab血型一致,但李二水身上沒有半點傷痕,這會不會是另外一個人的呢?第六,我從津門回來訊問李二水時,關健細節他講不清楚,出現了諸多難以自圓其說的疑點!同志們,這是命案呀!我們的法律文書要的是真實!要的是經得起檢驗!咱寶窪刑警過來沒有現在也不能做夾生飯!……”
從立仁話將收尾,顯是有了激動。一番長說,使王星晨等在座刑警們各自沉思了。
津門冒充警察攔路搶劫案告破後,從立仁被市刑偵總隊長韓玉呼去市裡,參加了全市這一典型案例的研討班。研討班結束後,他迴歸寶窪,轄區就發生了這一起命案。
這是6月5日的一個上午,幾個星期天沒事的孩子在村西河邊玩耍,一個孩子被什麼東西絆倒,他定眼看後,直著嗓子尖叫一聲:“媽呀!”起身就跑。其他幾個同伴聽了嚇人的叫聲,跑過去一看,一條白森森的人腿露在地面上……
當地派出所和區公安局刑偵人員趕赴了現場,屍體被扒出後,發現這是一個全裸女屍。女屍被床單裹著掩埋的,屍體大面積青紫,胸口被銳器扎傷。經確認,死者叫滕春欣,28歲,孃家在本區大口沿村。滕春欣25歲嫁到李家,丈夫叫李保有,其嫁到李家當年,婆婆就過世了,丈夫的三個姐姐也相繼嫁人了,滕春欣只和公公李二水、丈夫李保有三人過日子。走訪時,得知滕春欣為人樸實,勤勞能幹,性格溫和人緣好,自嫁過來幾年,還沒有和他人紅過臉,吵過架。她作風正派,沒聽說過和村裡男人有不正當關係。
李保有對妻子被害,痛不欲生,呼天搶地,要求公安機關迅速破案,為他妻子雪冤。
經過公安局初步摸排調查,焦點很快鎖定滕春欣公公李二水身上,案發三天後,李二水被收審,看守所裡,李二水承認他殺死了兒媳婦,一切都似乎順理成章,偵破工作也就結束了。正準備詳盡案宗時,從立仁趕回來了,他埋在案卷裡一天,又帶王星晨等人走訪案發村相關群眾兩天,獲知了命案的諸多疑點,遂決定從新“洗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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