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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下了第二道命令,〃著派軍機大臣、會同刑部、都察院,嚴刑審訊〃。但形式上只〃嚴刑審訊〃了一整天,九月二十人日,舊曆八月十三日就下了這樣的第三道命令:
〃諭軍機大臣等:康廣仁、楊深秀、楊銳、林旭、譚嗣同、劉光第,大逆不道,著即處斬,派剛毅監視,步軍統領衙門,派兵彈壓。〃
在這命令還沒公佈的清早,刑部監上下已忙做一團,開始〃套車〃了。
〃套車〃是把死刑犯送上刑場前的外部動作,把囚車套在騾馬身上,準備出發。在南所禁子牢頭呼喝套車的嘈雜裡,張蔭桓叫住走道的獄卒,輕鬆地低聲間:〃八個人抓進來,有沒有留下一兩個呀?〃獄卒說:〃聽說留下楊深秀和康廣仁。〃接著聽到外面套六車的聲音。他心裡想:〃這回老太太真算賬了,我就走一趟吧,反正活過了花甲之年了,死就死吧!〃
正在張蔭桓靜坐待死的時候,遠處的牢門一個個開了,嘈雜的聲音混成一團,可是,人聲並沒有近逼到這南所末監來……他居然僥倖的死裡逃生了。
開的牢門共六間,分別提出來的,是譚嗣同、楊深秀、楊銳、林旭、劉光第、康廣仁。
刑部獄源自前朝的〃詔獄〃,俗稱〃天牢〃,幾百年來,累積了它不少的規矩。規矩中南所、北所兩座,東西各有兩道角門,犯人釋放或過堂,走東角門;犯人執行死刑,走西角門。劉光第被捕時,正是刑部的大官,他知道規矩,一出這門,就是死路,六個人中,他最清楚死刑的作業,如今他親身來試法了,他感到尖銳的對比與荒謬。
按照通常的稱呼,衙門除中間的正門外,左為青龍門、右龍白虎門,白虎門平常是緊緊關著的,只有把犯人押赴刑場前才走這道門。
通常的規矩是行刑前提犯人,或騙他說要開庭……過堂,或說有家人來看你了……面會,犯人一走出牢房外的二門,獄吏從他後面突然用力一推,大喊一聲:〃交!〃藏在二門兩旁的另一批傢伙就一擁而上,抓辮子的抓辮子、提腳鐐的提腳鐐、挾持左右臂的挾持左右臂,一起大喊:〃得了!〃就蜂擁疾馳,像抬豬一樣的把犯人抬到大堂階下,強迫跪在那兒,由原來抓犯人的差官手執提牌,唸唸有詞滾瓜爛熟的向堂上報告。
由堂上略問姓名、年紀、籍貫,完成〃驗明正身〃手續後,告以你已死刑定漱,現在立刻就要執行。然後下令〃堂綁〃,並用紅筆在斬犯標上標朱。一點、一勾後,順勢把硃筆朝前面地上一丟。傳說用這支毛筆可以治瘧疾,於是大家一陣亂搶。
〃堂綁〃是一門大學問,堂上一聲令下,手下就在犯人身後,手持衣領,往下一撕,把裂開的上衣從兩肩向下拉,這時挾持左右臂的就開始向後扭胳臂,如遇到強悍的犯人反抗,獄吏就把隨身攜帶的小鐵錘,在犯人肩胛骨上一敲,兩臂立刻鬆軟,要怎麼綁就怎麼綁了。
標準綁法是五花大綁。用繩子從頭套上,將繩子兩頭從左右分開,再互動一抽,就拉緊了,再將兩頭捆在犯人反背的交叉手腕上,從手腕上再繞過拇指與食指之間,最後打結。這種綁人方法,牢固無比。一經五花大綁後,就給犯人最後吃頓酒肉。所謂酒肉,肉是用篾籤插三塊生肉,在犯人嘴唇上一擦,表示給你吃了;酒是一大碗,拿著給你喝了,有時候,把樟腦放在酒內,喝了可以昏迷,痛苦自然減少。當然,放樟腦是要暗中給好處才有此優待的。酒肉完畢了,把犯人放在籃裡,兩人一抬,就出了白虎門。
劉光第他們六個人除了康有為的弟弟康廣仁外.都是有頭有臉的大官,所以執行死刑的方式,比較客氣。只是被擁簇著出了西角門,捆綁著各上一輛騾車。騾車上有木籠,人放進去,頭卻伸出外面,遠看起來,頭像是籠蓋上的圓把手。
吆喝聲中,騾車開動了,前呼後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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