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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寄生階級大約二百萬人左右,其中包括將軍的政府、大名的機構、武土的俸祿等。他們要交實物稅,也就是要將一定比例的收穫量上繳給大名。同樣是水稻農業國, 暹邏的傳統賦稅是百分之十,而德川時代的日本則是百分之四十,實際交納的還要高。在有些藩中高達百分之八十,此外,還經常有強迫徭役和無償服務,消耗農民的精力和時間。同武土一樣,農民也限制自己的家庭規模。整個德川時代,日本全國人口總數幾乎是停滯的。在一個長期和平的亞洲國家,這樣停滯的人口統計數字足以說明那個時期的統治狀況。不論是靠年貢生活的武士,還是生產者階級,這個政權對兩者都實行了斯巴達式的嚴格限制,但在每個下屬與其上級之間也有相對的可依賴性。人們都很清楚自己的義務、特權及地位。如果這些受到損害,最貧困的人也會提出抗議。
即使處於極度貧困,農民也進行過反抗,不僅對封建領主,而且也對幕府當局。德川氏統治的二百五六十年間,此類農民起義不下一千次。其起因並非由於&ldo;四公六民&rdo;的傳統重賦,而是抗議累增的賦稅。在無法忍受的情況下,他們成群結隊湧向藩主,但請願和裁判的程式則是有秩序的。農民們寫好請求匡正苛政的請願書,遞呈藩主內臣。如果請願書被內臣扣壓,或者藩主置之不理,他們便派代表去江戶把狀子呈送給幕府的將軍。在一些有名的起義中,農民在江戶城內的大道上攔截幕府高官的乘輿,直接呈遞狀子以保證不致被扣壓。儘管農民呈遞狀子要冒極大風險,但幕府當局收到狀子後則立即審查,其判決約有半數對農民有利。
然而,幕府對農民請求所作的判決並沒有滿足日本對法律和秩序的要求。農民的抱怨可能是正當的,國家尊重他們也是可取的。但是,農民起義領袖則已侵犯等級制的嚴峻法令。儘管判決對農民有利,可是農民起義者已經破壞了必須忠貞這一基本法律,這是不容忽視的。因此,他們要被判處死刑,不管他們的目的如何正確。甚至農民們也承認這種無法逃脫的命運。被判處死刑的人是他們的英雄,人們聚集刑場,起義領袖被投入油鍋、被砍頭或被釘上木架,農民群眾目睹行刑也決不暴動。這是法令,是秩序。他們可以在事後建 飼,奉之為殉難烈土。但對於處刑,他們卻認為這是他們所賴以生存的等級製法令的核心,必須接受。
簡而言之,德川幕府歷代將軍都力圖鞏固各藩的等級結構,使每一個階級都依靠封建領主。大名在每個藩中居於等級制的最高地位,對其屬下可以行使特權。將軍在行政上最主要的任務就是控制大名。他採取一切手段防止大名之間結盟或推行侵犯計劃。各藩藩界 設有哨所關卡,查驗過往行人,嚴禁&ldo;出女入炮&rdo;,以防止大名私運婦女出境或偷運武器入境。非經將軍許可,大名不能聯姻,以防止導致任何政治聯盟的危險。藩與藩之間的通商也受到阻礙,甚至彼此之間不能架橋。另外,將軍還派出許多密探了解各地大名財政收支,一旦某一藩主金庫充盈,將軍就會要求他承擔耗費資財的土木建築工程,以使其財政狀況降至原來水平。各種規定中最有名的一項就是,每年之中,大名必須在京城(江戶)住上半年,當其返回自己領地時,也必須把自己的妻子留在江戶(東京),作為將軍手中的人質。幕府就是如此費盡心機,以確保自己的權勢,並加強它在等級制中的統治地位。
當然,將軍並不是這一等級制拱橋中的拱心石,因為他是奉天皇之命來掌握政權的。天皇和他的宮廷世襲貴族(公卿)被迫隱居在京都,沒有實際權力。天皇的財政來源甚至低於最小的大名,甚至宮廷的一切儀式也由幕府嚴格規定。儘管如此,即使有權有勢的德川將軍,也沒有絲毫廢除這種天皇和實際統治者並列的雙重統治。雙重統治在日本並不是什麼新奇事,自從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