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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了戰爭的形勢。例如,莫斯科保衛戰箝制了德軍侵蘇兵力的50%、坦克的70%,計75個師,共100萬人,2000輛坦克;史達林格勒保衛戰的防禦階段箝制敵人50個師達4個月,在防禦和反攻中殲敵150萬人,成了戰爭的轉折點。
在未來戰爭中,城市爭奪戰仍將經常發生,城市防禦仍將具有重要的意義。城市有許多適於防禦的有利條件。城市的建築能抵禦各種武器的火力;城市的堅固建築物和大量的地下設施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改造成為防核掩蔽部;城市的街道能分割敵軍的戰鬥隊形,限制敵坦克的機動,並使其遭到重大的損失;城市的工業可以提供大量的武器彈藥,並進行軍械修理,直接保障城防的需要;城市居民可以配合軍隊作戰,並及時補充軍隊兵員。因此,城市防禦不僅重要,而且也是可能的。
(二)通常以外圍野戰防禦為重點,必要時可在市區實施扼守支撐點的戰鬥。
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可能是敵人核突擊的預想目標。因此,通常將守軍主力配置在城外敵人可能進攻的方向上,實施野戰防禦,爭取在城市外圍殲滅敵人的兵力,而在市區僅以少量的兵力兵器進行防禦。在必要時,例如當敵人突入城內時,當防守的目標是海軍基地、港口或沿海大城市時,應加強市區防禦的力量。一些具有重大政治經濟意義的大城市,是交戰雙方所必分的,因此,守軍在力爭殲敵於外圍的同時,也應重視市區防禦。
在外圍設防方面,前蘇軍《野戰條令》規定在城外建立防禦地帶,但不強調建立衛國戰爭時期常見的綿亙的環形圍廓,守軍主力應配置在城外數個要地。外圍防禦的目的是:阻止或遲滯敵人的進攻,消耗和削弱敵人,阻止敵人迂迴和包圍城市,消滅敵空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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