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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4 詳見《宋史·欽宗本紀》,《宋史·李綱傳》。
1545 [清]吳偉業《鹿樵紀聞》「南都死難」條:又以國家元氣之削,由於靖難;乃復建文年號,建方孝孺祠,鑄姚廣孝鐵像,跪於階前。是時王師已破浙西,進取仙霞。洪內院以王爵啖芝龍,芝龍心動,乃託言海寇狎至,悉撤關內外兵。
1546 [明] 嚴從簡《殊域周諮錄》:建文時,節義之士相踵,視如死歸。至正統、景泰間,未五十年也。土木之難,未聞皎然死節如所謂南朝李侍郎者,豈亦建文末年摧抑太過,而士氣不無少挫邪!噫,此士氣之所以當培植也。
1547 [清]張履祥《願學記》之三,《楊園先生全集》卷二十八。
1548 《明史·成祖本紀》:王以十餘騎逼庸營野宿,及明起視,已在圍中。乃從容引馬,鳴角穿營而去。諸將以天子有詔,毋使負殺叔父名,倉卒相顧愕貽,不敢發一矢。
1549 《南齊書·桂陽王蕭寶貞傳》。
1550 [宋]洪邁《容齋續筆》卷二「二傳誤後世」條,見前引。
1551 《後漢書·丁鴻傳》:及鴻亡封,與駿遇於東海,陽狂不識駿。駿乃止而讓之曰:「昔伯夷﹑吳札亂世權行,故得申其志耳。春秋之義,不以家事廢王事。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絕父不滅之基,可謂智乎?」鴻感悟,垂涕嘆息,乃還就國,開門教授。(案:丁鴻此舉,也屬漢代風氣使然,參見[宋]蘇軾《劉愷丁鴻孰賢論》,《蘇軾文集》,中華書局,1986年,第44-46頁。[宋]蘇轍《劉愷丁鴻孰賢論》,《欒城應詔集》第十一卷,《蘇轍集》,中華書局,1990年,第1339-1340頁。)
1552 《論語·述而》:冉有曰:「夫子為衛君乎?」子貢曰:「諾。吾將問之。」入,曰:「伯夷、叔齊何人也?」曰:「古之賢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出,曰:「夫子不為也。」
1553 也有異說,參見程樹德:《論語集釋》,中華書局,1990年,第886頁引全祖望《鮚埼亭集·正名論》。
1554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禮記正義·檀弓下》引[漢]許慎《五經異義》及[漢]鄭玄《駁五經異義》:《異義》:「衛輒拒父,《公羊》以為孝子不以父命辭王父之命,許拒其父。《左氏》以為子而拒父,悖德逆倫,大惡也。」鄭《駁異義》雲:「以父子私恩言之,則傷仁恩。」則鄭意以《公羊》所云,公義也;《左氏》所云,是私恩也。故知今子之報殺其父是傷仁恩也。
1555 《公羊傳·哀公三年》:春,齊國夏、衛石曼姑帥師圍戚。齊國夏曷為與衛石曼姑帥師圍戚?伯討也。此其為伯討奈何?曼姑受命乎靈公而立轍,以曼姑之義為固,可以距之也。轍者曷為者也?蒯聵之子也。然則曷為不立蒯聵而立轍?蒯聵為無道,靈公逐蒯聵而立轍。然則轍之義可以立乎?曰:「可。」其可奈何?不以父命辭王父命,以王父命辭父命,是父之行乎子也。不以家事辭王事,以王事辭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
1556 《榖梁傳·文公二年》:八月丁卯,大事於大廟,躋僖公。大事者何?大是事也,著祫、嘗。祫祭者,毀廟之主,陳於大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祭於大祖。躋,升也,先親而後祖也,逆祀也。逆祀,則是無昭穆也。無昭穆,則是無祖也。無祖,則無天也。故曰:文無天。無天者,是無天而行也。君子不以親親害尊尊,此《春秋》之義也。
1557 牟潤孫:《春秋時代母系遺俗公羊證義》,《注史齋叢稿》,中華書局,1987年,第26頁:榖梁傳春秋,不用親親之義,且有意避改公羊文,其為晚出之書無疑。(公羊早於榖梁,榖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