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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2/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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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者;一種充滿寧靜的不明恐懼,它是形而上學的最好的澄清。我不認為我已沿著臆想中的時間逆流而返;我寧可猜想我是永恆這個詞的一種沉默或缺席的意義的擁有者。只在往後我才有能力來定義那想象……”

“B”作家和博爾赫斯是“有能力來定義那想象”的。

“如果我醉如爛泥,

就似國王,住在宮殿。

如果我酒後醒來,

就會發現仍在牛羊駱駝中間”

一個賈希利葉時期的阿拉伯詩人。一切語言都有一種連續的性質,它不允許自己用於論證永恆性,無時間性。那些懷著不快讀完了以上段落的讀者也許會喜愛出自1928年的這一頁。

1928年,二十九歲的博爾赫斯在做什麼?李賀二十七歲就死了,臨死的半個月,他在跟韓愈學畫,他畫了一隻玫瑰紅的公雞,像靈魂觸角——出竅——成為我讀到的博爾赫斯的第一篇小說《玫瑰紅的街角》,那裡有一隻公雞最後贏了,肯定是玫瑰紅的。

1982年,我在蘇州新華書店買到一本博爾赫斯小說選,金黃與鈷藍敲定的封面。那時候我還沒養成看書從後面往前翻的習慣,所以我就與博爾赫斯的青春遭遇——殺一個人竟能如此晦澀或者具有文體上的優雅。那時候,我愛閱讀的小說作家是海明威和福克納。海明威殺人簡潔,很平民化;福克納殺得十分貴族,把他們的色彩轉變為光線:一個是上午###點鐘;一個是傍晚五六點鐘。

而在博爾赫斯那裡,既沒有上午,也沒有傍晚,博爾赫斯有時間,但沒有具體的時間段、鐘點。

博爾赫斯的臉上沒有掛鐘、沒有手錶。那時候,我喜歡卡夫卡和畢加索。卡夫卡的臉上有一塊石板,上面銘刻鍍金箴言。我一直覺得卡夫卡的文字是如此明亮如此輝煌。畢加索很合我二十多歲時的口感,生機勃勃,張木匠一臉橫肉,畢加索是一臉的###。博爾赫斯的臉上有一個大博爾赫斯,尊嚴、體面和橢圓形。

第271頁:上面幾節論證,受到了舉例的打擾和妨礙,可能顯得繁複。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的我的閱讀,也是“可能顯得繁複”的。(外國小說方面)巴爾扎克、毛姆、格林、皮藍德婁、川端康成、萊蒙托夫、陀思妥耶夫斯基、高爾基、屠格涅夫、納博科夫、普寧、歌德、雨果、司湯達、莫泊桑、契訶夫、梅里美、康拉德、薩特、加繆、薩岡、羅布格里耶、辛格、馬拉默德、厄普代克、喬伊斯、勞倫斯、杜拉斯、正宗白鳥、小林多喜二、黑塞、吉卜林、羅曼?羅蘭、法朗士、紀德、莫里亞克、斯坦貝克、伯爾、懷特、戈爾丁、馬爾克斯、略薩、奧茨、亞馬多、法捷耶夫……那時候是同時讀的,在一個圓形廢墟上,沒有課程表。

博爾赫斯也在其中——無疑顯得落落寡合,我對他產生了一種閱讀之愛:不無憐憫之心:這是一個生病的、做夢的孩子,在黑暗的室內悄悄移動的兒童。

在博爾赫斯身上,有一種純粹的天真。

我想起伏爾泰的小說,或者說小說人物。

而博爾赫斯的小說呢?博爾赫斯的小說,有阿拉伯風格。一張羊毛掛毯、兩張羊毛掛毯、三張羊毛掛毯、四張羊毛掛毯、五張羊毛掛毯、六張羊毛掛毯、七張羊毛掛毯、八張羊毛掛毯、九張羊毛掛毯,其實就是一張羊毛掛毯,它們可以拼攏在一起。把博爾赫斯的所有小說的標題統統去掉,一口氣連讀下來,你會知道這只是一篇小說——但並不是一部長篇小說。

惠特曼作品的意圖之一即是確定一個可能的人——沃爾特?惠特曼——毫無拘束和粗枝大葉而又幸福的人……在惠特曼的反面,就是博爾赫斯。

第259頁:日落時分,在哲學和文學學院。博爾赫斯的作品(我故意選擇了一個含糊其詞)既不是哲學,也不是文學,既不反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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