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愛情哪有那麼容易(第1/4 頁)
“藝寶,你和明星同學什麼時候能逛完海嶽山莊?”回爸爸在電話裡面問回藝
“這才多久啊,就打電話催,粑粑是不是管得太嚴了一點呢。”回藝的這一番撒嬌似的抗議,是故意說給明星聽的。
自家老爹這樣的擋箭牌,不用白不用。
“爸爸可沒有要催藝寶的意思哦。”回爸爸趕緊否認。
回爸爸回媽媽願意讓回藝自己一個人在大夏上學,為的就是能讓她在一個沒有壓力的地方,身心健康地學習和成長。
“那你是要幹嘛啦。”又是一句港臺腔。
“爸爸和明院長聊得非常投緣,打算去明院長家裡坐坐。”回爸爸表明打電話的目的,“你們要是快逛完的話呢,爸爸就等你們一起。要是還要一會兒呢,爸爸就把司機留給你們。”
“把司機留給我們?”回藝驚訝於回爸爸的這通操作。
“對啊,我問了一下,明星同學還沒有駕照,這樣爸爸就只能把你的禮物先開走,沒辦法讓你們兜個風再回去。”
回爸爸給寶貝女兒明瞭一下自己安排的原因:“你們要是逛得很晚的話,就讓司機送你和明星同學一起回學校,這樣比較安全。”
“我們為什麼要逛得很晚?”
說好的擋箭牌呢?
說好的粑粑說大學不能談戀愛呢?
啊粑粑……
阿巴巴……
回媽媽把電話給接了過去:“藝寶啊,你爸爸的意思是,早和晚都沒有關係,隨你開心就行,爸爸媽媽會在明院長家裡待一會兒,你們要是結束的早,你可以跟著明星同學回來,然後再和爸爸媽媽一起回家。”
“你讓我去明星同學家?”
啊麻麻……
我的媽!
這都什麼和什麼?
她不過是見新任【笑霸天下】在宴會廳裡坐得越來越不自在,就拉著出來逛逛。
前前後後加起來,也就半個小時多一點。
就這麼一點點的時間,爸爸媽媽和那個一開口就不怎麼說好話的明院長,到底達成了什麼不可告人的交易?
回藝有點慌了,感覺粑粑麻麻不要她,並且要把她給賣給明星家當童養媳了。
已經年滿十八歲,是不是不符合童養媳的標準?
那還行……
按照年齡來算的話,還是安全的。
“明星同學剛剛在海邊摔了一下,現在衣服都溼了,得趕緊回家。”回藝不想做童養媳。
“摔了啊?嚴重嗎?有沒有受傷?”回媽媽再開口,就是緊張。
回爸爸則是在後面直接問:“要不要爸爸媽媽過去?”
啊……
這……
不認識的,該以為明星是回爸爸回媽媽親生的小崽子了。
“他一個大男生,在沙灘上摔一下,能怎麼的嘛?”回藝略帶撒嬌地對爸爸媽媽對外人的過度關心表示不滿。
“他摔了你沒有摔嗎?你們兩個在一起,應該要摔也是一起摔的吧?”回爸爸接過電話,腦回路有點清奇。
清奇到一語中的。
這會兒變成回媽媽在後面說:“你問問藝寶在哪裡,我們給她送衣服過去。”
回藝怕回爸爸回媽媽揪著有沒有一起摔的問題不放,乾脆直奔下一個主題:“粑粑麻麻別擔心,我衣服一點都沒溼,你們稍等一下,我和明星同學馬上回去。”
回藝用百米衝刺的速度,跑回之前放鞋子的地方。
接到“擋箭牌”電話的時候,回藝還故意和明星離得很近。
哪曾想,自家老爸突發變節。
也不知道明星在旁邊聽到了多少。
這要是全聽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