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臨時通知(第1/4 頁)
【一個禮拜】。
【這星期】。
這兩個欄位,回藝聽起來有點刺耳。
她的耳邊,反覆迴響著,明星問她的【一個星期,可以嗎?】
所以,這個人,讓他等三個月,不是因為他三個月之後,就到了法定婚齡,而是往年這個時間,保研名額就已經確定了?
所以,這個人,讓他再等一個星期,也不是讓校長去幫忙和明爸爸都通,而是保研的名單,因為校長臨時出差,所以比往年延遲一星期公佈?
校長還管這樣的事兒?
這就有點諷刺了?
這個人,是考不上北大法學的研究生呢?
還是覺得,一個保研名額,比什麼時候領證、什麼時候讓他們的小孩名正言順,更加重要?
回藝能接受等明星三個月,等明星到達法定婚齡。
是的,她剛剛入了籍,她要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但她不能接受,明星因為一個保研名額,就這麼折騰自己。
過去三個月的期待,多麼像是一場笑話。
相處了快三年,回藝不相信,明星會有這樣的想法,也不相信明星是這樣的人。
首先,北大法學並不只收一個研究生,明星就算去考試,也是直接吊打。
其次,哪怕退一萬步,真的沒有考好。
推遲個一年兩年再去,也是一件好事。
畢竟,他的那篇《我的志向》也沒有什麼時間限制。
換做以前,回藝肯定願意在本科畢業以後,陪著明星去北京。
現在當然也一樣。
但前提是,要先安頓好,這個意外出現在他們生命的裡小孩。
可以交給回爸爸回媽媽,他們一定會非常開心。
說不定還會直接退休,陪著一起去北京定居。
如果明爸爸明媽媽也喜歡,那就輪流帶一帶。
要不然,搞個大點的房子,所有人都住一起,也行。
如果就為了自己的保研名額能萬無一失。
就藏著掖著,讓她一個人揹負所有的壓力。
那回藝肯定會覺得這個男人不值得。
想來自己喜歡的,也不可能會是這樣的一個人。
算了,一個禮拜,其實也沒有多長的時間。
三個月都已經等了。
就再給孩子的爸爸一個機會吧。
哪怕當作是送給他的生日禮物呢?
雖然。
有勉強、有委屈。
回藝還是竭盡所能地說服了自己。
一個星期就這麼過去了。
七月八日。
又是一個星期一。
回藝選來選去,發現原來的那些“芭比套裝”基本上都已經不適合自己。
乾脆叫了司機過來,等商場一開門,就直接過去買衣服。
又要好看,又要能藏肚子,還要適合拍結婚照,回藝一逛就逛到了下午兩點,才挑好了一套衣服。
“今天我們幾點見?”回藝給明星打了一通電話。
“史校長本來今天要回來的,臨時又有點突發事件。我剛給他打電話,還沒有來得及說話,他就讓我給他當個助教。”明星在電話裡面說。
“了不起哦,都能給校長當助教了。”回藝不冷不熱地來了一句:
“主要因為我是學生會主席。就剛好講講學生會的事情。”明星說。
“好了不起!”回藝又不冷不熱地加了一句,才明顯帶著脾氣地問:“所以,要佔用明大主席您一整個下午,是這個意思吧?”
明星聽出來回藝不高興,就趕緊解釋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