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此情可待成追憶(第1/2 頁)
兩個不同年齡的女性,從身體年齡上就可以分出不同,而且華年還有過孩子,單是盆骨就於花初不同。
以此為證據,申請再度屍檢,確定屍體為華年後,那麼就會變成一起刑事案件。
為何屍體會穿著花初的衣服,這是否代表花初就是拋屍案的兇手。
之後,就是讓千巖軍在璃月全境搜尋花初的蹤跡了。
煙緋給的辦法很有用,胡桃在下午就以往生堂的名義申請了報告,沒到晚上,就收到了送來的屍檢報告。
裡面果然缺少很多東西,仵作只是憑藉屍體的衣物、首飾就判定為花初,在質問期間,仵作也是支支吾吾。
第二天早上,煙緋就帶著報告前往了千巖軍總部,三小時後,往生堂獲得了屍檢的許可權。
胡桃將手中的戒指脫下,華年要先待在往生堂內,有句古訓,就是不能讓靈魂碰到屍體。
他們帶上了往生堂的員工,個個都是精通驗屍,不少人讀過洗冤錄。
時間來到中午,他們終於檢查完,並與千巖軍新派的仵作核對完後。
得到了結果,屍體為三十代女性,有生育孩子的情況,緋雲坡水井汙染案被推翻了。
變成了雙重案件,偷竊屍體和汙染水源,千巖軍開始在璃月全境中,尋找花初的蹤跡。
而千巖軍總部面前,卻多個了駝背的老頭,一整天都站在這裡。
三天後,千巖軍在石門找到了花初與鑑秋兩人,他們承認罪責,被帶回到了璃月港。
為了保護一弦一柱兩個孩子,案件並未公開,而是在總部悄然進行審判。
花初對事實全盤托出,她在幹了這件事情後,很是後悔,一直徘徊在石門,不願離開。
而鑑秋也是如此,他用家傳的百無禁忌篆消融了胡桃的符咒,從而挖出了屍體。
最終,鑑於認罪態度良好,兩人判處三年的刑罰。
結果無人質疑,這場鬧劇,就這樣定了下來,對外未公開詳細內容,仍然保持著最先的結論。
七天後,往生堂重新開始華年的往生儀式,這次只能用火葬,安葬在界域內,並將其引渡進邊界。
若非如此,華年遲早會消散於世間,但如果能回到邊界,就仍有回來探望孩子的可能,對於這樣的結果,華年也只好同意。
葬禮上,一柱也來了,他讓其他人幫忙照顧一弦,這個事情,他要一個人面對。
華年第一次安葬是很隱蔽的,而這次是公開的,很多街坊鄰居也過來祭奠。
一柱一個人孤零零地站在家屬席,默默接受著每個人的安慰。
德安公也過來了,走到了一柱面前,花初的父親,他看起來更加蒼老了幾分。
“對不起”
很奇怪的一句話,別人都是安慰,而德安公卻對一柱說了對不起,而且開始淚流滿面。
身邊的街坊扶著情緒失控的德安公坐下,而往生儀式也正式開始了。
胡桃站在棺材面前,神情嚴肅,這與往常活潑的樣子不同,這是往生堂堂主的職責。
悼詞繼續念著,而一柱已經神遊之外,來到了一片空白的場景,裡面站著一位女子。
“媽媽!”
一柱興奮地跑了過去,抱住了女子,但是,女子的身體開始呈碎片樣的消散。
這個女子自然是華年,她扭過頭,欣慰地摸著一柱的頭,柔聲說道。
“一柱,以後要堅強一點,照顧好妹妹,媽媽要走了。”
“不要!媽媽別走!”
“一柱,我只希望你和一弦活的開心,那對我而已,就足夠了。”
華年的身影最終消散,一柱環抱著腰間的雙手,握了個空,他跪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