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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鬯此說無論是否能被鑿實,大約要算是迄今為止最為圓融的解釋了,但這就意味著《春秋》一經三傳才一開頭便有了如此含蓄的曲筆,幾位作者應該也不會預料到將來有司馬遷作《史記》把遮掩事情真相的黑布撕開了一個裂口,並在兩千年後終於被成功地破譯出來。但另一方面,即便這就是大白之真相,顯然又與公羊家的三世說發生矛盾,因為依照後者,隱公時代屬於傳聞世,《春秋》的記載應該相對直言無諱才對。經說要想做到自洽,確實是很不容易的。
7.釋「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隱公立而奉之。」
「生桓公而惠公薨」,從字面上看,仲子嫁給魯惠公之後,生了個兒子,即後來的魯桓公。魯桓公降生沒多久,魯惠公就死了。這個「而」字從文法上說顯然是「承上啟下之詞」,629那麼,「生桓公」和「惠公薨」應當就是接連發生的。但從後文的記事來看,事情似乎未必如此。如果桓公剛出生不久,父親惠公就死了,那麼馬上魯國就會面臨一個新君即位的問題。這個時候,桓公還只是一個小嬰兒,於是「隱公立而奉之」——立桓公為國君(也許是立其為太子)而尊奉他。這段還要聯絡下文中解釋為什麼《春秋》不書「公即位」(「公」即魯隱公)而給出的理由:「不書即位,攝也」,這是說《春秋》本該在本年開頭記錄魯隱公即位之事,但之所以沒記,是因為隱公並非繼承君位,而只是攝政罷了。——這個解釋又和《公羊傳》、《榖梁傳》不同。
《左傳》這短短一句話裡歧意紛紜。首先,桓公的出生和惠公之死到底是不是接踵而來的?杜預說這兩件事並不發生在同一年,孔穎達繼而提出三項證據:一是《左傳》就在本年的後文中講到惠公死的時候「太子少」,這裡的「太子」就是桓公,而「少」的意思是指「未成年」,而不是「新生兒」;二是惠公改葬的時候隱公沒有出席,想來一定是桓公作為喪主——作喪主的一般都是死者的繼承人(現代很多地方辦喪事也是以死者的長子為主的),那麼,既然桓公已經可以作喪主了,應該歲數也不會太小,可如果他真是在父親死的那年出生,此時最多也有隻兩歲;三是在隱公十一年,羽父和桓公合謀殺了隱公,如果桓公是在父親死去的那年出生,那麼,他犯下謀殺罪的時候才十二歲而已,而一個十二歲的孩子和別人謀劃謀殺事件,可能性實在不高。所以,綜合以上三點,「生桓公而惠公薨」的意思應該是:仲子生下了桓公,若干年之後,惠公死了。630
楊伯峻是支援孔穎達之說的,並詳考了《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和《史記·宋世家》,推算出仲子在隱公元年時虛歲應該是二十七,而以當時男婚女嫁的年齡來說,二十七歲的女人很可能早就生孩子了。631
這些分析都很有道理,但都只是推測而已,並沒有一項鐵證,而正如經史典籍中常見的那樣:反方的論證同樣有理。
劉文淇就曾經逐個反駁孔穎達的三點推論:一,「少」的涵義是比較廣的,從小娃娃到少年兒童都可以涵蓋於其中;二,《左傳》只是說了惠公改葬時隱公沒有出席,並沒說桓公作了喪主;三,殺害隱公的事,奸人羽父正是欺桓公年紀小才這樣做的。況且,《左傳》明明說「生桓公而惠公薨」,如果尊重語法的話,那就只能承認兩件事是接踵而至的,杜預的解釋顯然與原文相悖,孔穎達的三點分析則是對杜預的曲意維護。632
雙方都有理,但也都是推測而無證據。在對「少」字本身的解釋上劉文淇是對的,但具體聯絡到桓公身上,卻很難說兩方面誰對誰錯。
暫時放過爭議,總之,不論桓公是小娃娃還是小兒童,反正年紀還小,所以隱公「立而奉之」。
「奉」,清人洪亮吉《春秋左傳詁》引《周禮》鄭玄註:奉,是進的意思,又引《廣雅》,奉,是持和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