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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頁(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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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學研究成果所證明的母、女、妻不分的時代」這句話似乎武斷了些,再者,如果依此邏輯,「父」和「子」在先秦取字裡的並用又說明什麼呢?

周族當初舉行成丁禮取字時,男子稱「父」,女子稱「母」,表示的是其人已經具有成年男女的權利和義務了。而西周貴族的冠禮起源於成丁禮,這種取字方式便延續了下來。後來隨著時代的發展,「父」、「母」二字逐漸變成父親和母親的意思,所以春秋時代人們取字的時候,「父」和「母」便越用越少,「子某」的結構漸漸流行起來。

楊寬從摩爾根的《古代社會》和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找到了一些旁證:處在氏族階段的易洛魁人竟然也有如此這般的取字方式。現在還能找到更為古老的線索——澳洲土著的情況也有驚人的類似之處,並且能給我們更多的啟發:

在某些澳洲部落以及大部分北美印第安部落中,每個個體自己都和某個特定的事物保持著一種關係,就像每個氏族與其圖騰所保持的那種關係一樣。這類事物,有時候是非生命體或者人造物,但一般是一種動物。在有些情況下,則是有機體的某個特殊器官履行了這一職能,比如頭、腳或者肝臟。

這類事物的名稱也作為個體的名稱。這是他的個人的稱呼,即他的名字,是加在集體圖騰的名字上的。就像羅馬人的本名(praenon)加到族名(non ntilciu)上一樣。當然,儘管只有某些社會才記載有這樣的情況,但這仍然很有可能是普遍的。實際上,我們馬上就要表明,在個體和事物之間具有相同的性質,而具有同樣性質就意味著具有同樣的名稱。這種名字是在特別重要的宗教儀典上被授予的,因為具有神聖性,在凡俗生活的普通環境中不得說出這種名字,甚至如果在某種特殊情況下,要使用日常語言來指稱該物的詞,對這個詞多少也要做些修改。這是因為日常語言中的詞彙是被排除在宗教生活之外的。793

名字的傳統看來是非常普世性的,並且淵源很古,甚至可能會和圖騰搭上關係——圖騰雖然具有神聖意義,但恐怕並不是我們一般想像的那樣威武或崇高並且整個氏族對之有著強烈的氣質上的認同感(比如所謂龍圖騰和狼圖騰)。可以設想一下在東方這片土地上由古老的圖騰儀式演變到成丁禮,進而再進一步文明化而演變成作為大名鼎鼎的周禮之一種的冠禮,取字的習俗進而又綿延了兩千餘年——如果歷史的脈絡當真如此,這既稱得上源遠流長,也稱得上百姓日用而不知了。人類的倖存仰賴於此,文明的發展仰賴於此,傳統因其悠遠而力量驚人,同樣因其悠遠而往往不為人所察覺,哈耶克「在本能與理性之間」的這一描述是恰如其分的。

《春秋》對邾儀父稱字,大顯褒獎之意。對於稱謂褒貶的規矩,《公羊傳·莊公十年》有過一次清晰的介紹——《春秋》記載楚國打敗了蔡國,稱楚國為「荊」。《公羊傳》解釋說:「荊」是州名。何休進一步解釋,說天下分為九州,楚國在地理上屬於荊州。那麼,為什麼《春秋》不說「楚」而說「荊」?《公羊傳》說:稱州名不如稱國名,稱國名不如稱氏,稱氏不如稱人,稱人不如稱名,稱名不如稱字,稱字不如稱子。794也就是說,《春秋》在稱謂上體現的褒貶共分七個等級,從最壞到最好依次是:州、國、氏、人、名、字、子,徐彥補充「爵最尊」,而聖人褒貶之義多在這些稱謂的差異間體現。這種手法細膩含蓄,就算被貶的當事人也很難看得出來。795

「爵最尊」應是針對諸夏大國,七等之說應是針對小國與夷狄。孔廣森引《禮記·曲禮》,認為朝見天子時,四夷之君就算地盤再大,也稱為「子」,所以「子」已經是夷狄與小國的最高等級了。796

這樣看來,邾國是附庸小國,邾儀父在七等稱謂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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