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頁(第1/2 頁)
(八)克段事件的時間跨度與陰謀理論
祭仲提出了「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的意見,鄭莊公表現得有點無可奈何:「母親非要這樣,我難道還有別的辦法嗎?我該怎麼避免以後的麻煩呢?」
祭仲說:「您母親姜氏哪會有滿足的時候!您不如早作打算,別讓小麻煩發展成大麻煩,一旦成了大麻煩,那就難對付了。蔓延的野草都難以拔出乾淨,何況是您那位受寵的弟弟呢?」
莊公說:「一個人如果壞事作多了,自然會栽跟頭的(多行不義必自斃)。您就等著瞧吧。」
莊公拒絕了祭仲的意見,據《毛詩》的說法,《詩經·鄭風·將仲子》說的就是這件事。——按照《毛詩》和鄭玄的解釋,詩題「將仲子」的仲子就是祭仲,這首詩是在譏刺鄭莊公,說他架不住母親的要求而害了自己的親兄弟,祭仲多次良言相勸他也沒聽進去。1311
方玉潤折衷前人觀點,認為這首詩未必真和鄭莊公有關,或許只是民間的男女歌謠而已,但史官之所以把它收錄起來,因為它即便真是情詩,也能合於聖賢之道。這聖賢之道是什麼呢,簡而言之就是:「惟能以禮制其心,斯能以禮慎其守」,1312這個道理用在男女之情上也說得通,用在鄭莊公身上也說得通:發乎情,這是人的天性,但終於還是要止乎禮。莊公疼愛叔段,也拗不過姜氏,願意答應他們的任何要求,這是所謂發乎情,但「城過百雉」無論如何也要禁止,這就是所謂止乎禮。
的確,《將仲子》字面上全是女子對情郎說話,叫他不要翻我家的牆、折我家的樹,並為自己辯解說:不是我有什麼捨不得的,而是我的父母、兄長、甚至街坊鄰居們都會責怪我們的,「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將仲子》分為三章,情郎三次翻牆躍戶的企圖都被制止了,鄭莊公卻完全相反,屢次拒絕的是提出合理化建議的祭仲等人,1313而姜氏請封京邑就給了京邑,對叔段城過百雉也不聞不問。莊公一讓再讓,叔段得寸進尺。
過不多久,太叔又命令西部和北部邊區脫離中央管轄,轉受自己的節制。公子呂來找莊公,繼祭仲之後提出了一個重要的政治命題:「國不堪貳」,一國之內不能有兩個匹敵的政權並存,用通俗的說法來講就是一山不容二虎。但莊公似乎仍是不為所動,任由太叔繼續得寸進尺,直到得知太叔謀反的確切訊息之後,才命令公子呂率領戰車二百乘攻打京地。
戰事非常順利。太叔在京地經營多年,看來並沒有贏得人心,京地的人反對太叔,太叔被迫逃到鄢地。莊公的兵馬很快追到鄢地。五月辛丑,太叔逃到共地,從此成了鄭國的政治流亡分子。
《左傳》把這一段前因後果梳理清楚之後,繼而在義理上解釋《春秋》。《春秋》對這件事的全部記載只有寥寥六個字:「鄭伯克段於鄢」,雖然簡潔得似乎讓人摸不著頭腦,但《左傳》認為這六個字裡邊大有深意:段不守作弟弟的本分,所以《春秋》直呼其名而不稱「弟」;兄弟之間如同兩個對等國家的國君,所以兄長攻打弟弟被稱之為「克」;把兄長稱為「鄭伯」是譏諷莊公沒有好好教導弟弟,暗示這樣一個兄弟相殘的結果正是出於莊公的意願;段流亡外國而不稱「出奔」,是因為史官下筆有為難之處。
《左傳》對經義的闡發究竟對不對呢?這問題留到下文再說。在解釋完了經文義理之後,《左傳》又繼續講述克段一事的下文。——克段之後,姜氏作為謀反的共犯也受到了相應的處置:莊公把姜氏安置在了城潁,立誓說:「除非到了黃泉,否則母子不再相見。」至此,莊公先絕兄弟之義,後斷母子之情,雖然「大義滅親」這個詞要到《左傳·隱公四年》才會出現,但鄭莊公此刻的所作所為無疑已經相當接近這個標準了。
《左傳》接下來的敘述於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