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頁(第1/2 頁)
《漢書·藝文志》稱「古者諸侯卿大夫交接鄰國,以微言相感,當揖讓之時,必稱《詩》以諭其志,蓋以別賢不肖而觀盛衰焉。」諸侯搞外交活動,往往要引述《詩經》作為外交辭令,可以「諭其志」,可以「觀盛衰」。那麼,為什麼不直截了當地「諭其志」、「觀盛衰」呢?推其原因,大約是諸侯無不分屬親戚,親戚之間說話不能太直,而要婉轉一些,點到為止,這就是「以微言相感」。當「《詩》亡」之後,「以微言相感」的傳統自然也不復存在,於是以《春秋》的微言大義來接替《詩經》「以微言相感」的傳統似乎也是說得過去的。
也許有必要從當代的「激進」風格向傳統稍稍回退一些。話說回來,對於兩首《叔于田》,黃海烈和陳劍的《〈詩〉篇新證》便作了很有力的駁證,把前文講過的辨偽大家崔述《讀風偶識》裡的質疑逐條擊破,論證詩中之「叔」就是叔段無疑。
在黃、陳二人的論證中,《太叔于田》裡的「襢裼暴虎,獻於公所。將叔無狃,戒其傷女」這幾句說的不是叔段在自己的地盤上打老虎,不是京邑的人民群眾關心叔段,勸他小心別被老虎傷著,而是叔段和莊公一起打獵的事情。
這幾句裡展現的周人的獻禽禮。周代是個禮儀之邦,禮數眾多,等級森嚴,獻禽禮正是周人禮制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應該是從原始部落社會的圍獵活動中發展而來的。叔段捉了老虎,獻給莊公,這是在盡下級對君長應盡的禮數,體現的正是尊卑有序、長幼有別的禮制精神。另據庚壺、叔公鍾、多友鼎的銘文,下級獻禽之後,領導是要表示一下關心和勉勵的,這種關心和勉勵在庚壺和多友鼎銘文的句法形式上正與「將叔無狃,戒其傷女」一致,由此可以推斷「將叔無狃,戒其傷女」是叔段向莊公獻上老虎之後莊公關心叔段的話。1216「要小心,別被老虎傷到!」這話既體現出上級對下級的關懷,更體現出哥哥對弟弟的關懷——至少是表面上的關懷。
另外可以作為佐證的是《周禮》的一條記載。《周禮·夏官司馬·大司馬》講春天組織打獵以作練兵,然後「火弊,獻禽以祭社」。據鄭玄注,「火弊」指的是火勢停歇,因為春天圍獵是要放火驅趕動物的。等火勢停歇的時候,獵場負責任樹起旌旗,大家都聚攏過來獻上獵物。這就是《詩經》所謂的「言私其豵,獻豜於公」(小豬歸自己,大豬要上交),然後挑選獵物祭祀社神。1217
鄭玄引《詩經·豳風·七月》「言私其豵,獻豜於公」,從背景到語法都與《太叔于田》的「襢裼暴虎,獻於公所」相近。田獵結束,把大個兒的、漂亮的獵物上交以用於祭祀,這是很「合禮」的。
仍據《周禮·夏官司馬·大司馬》,冬天練兵是非常熱鬧的場面。所謂練兵,半是練兵,半是打獵,最後「大獸公之,小禽私之」,獻禽以供祭祀。1218禮制使然,合情合理。——議論至此,究竟還不算如山鐵證。核心問題是否已經澄清,不好說,但圍繞著對核心問題的爭論,各個時代的學者們連帶著辨析了不少禮制、訓詁、義理等等相對而言的枝節問題。或許可以這麼說:主題仍是朦朧的,但細節越來越清晰。
(七)城過百雉,國之害也
1.禮制之下的城垣標準
叔段被封到京邑,稱為京城太叔。大臣祭仲來對莊公進諫說:「分封建都,規模自有定製。如果城牆超過三百丈,必為國家之害。按照先王之制,大城的規模不得超過國都的三分之一,中等城市的規模不得超過都城的五分之一,小城的規模不得超過國都的九分之一。而今京地的城市規模不合祖制,您將來一定會有麻煩的。」(祭仲曰:「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叄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將不堪。」)
祭仲這番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