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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之道,首在人倫,「修己以安人」,1487這是儒家的一個普遍觀念。真德秀《大學衍義》在修齊治平的序列上僅僅論及齊家,因為「四者(格物致知之要,誠意正心之要,修身之要,齊家之要)之道得,則治國平天下在其中矣」。1488朱熹曾經概括《春秋》的開篇大義,說:「《春秋》一發首,不書即位,即君臣之事也;書仲子嫡庶之分,即夫婦之事也;書及邾盟,朋友之事也;書鄭伯克段,即兄弟之事也。一開首人倫便盡在。」1489——《春秋·隱公元年》寥寥幾件事,便述盡了君臣關係、夫婦關係、朋友關係和兄弟關係,這些既是切身小事,也是政治要訣,故而「修身而後齊家,齊家而後治國,治國而後平天下」,按部就班,順理成章。
那麼,如果再問一步:當叔段已經具有京邑、併吞廩延之後,亂象已生,這時候鄭莊公又應該怎麼做?換句話說:如果在這時候把大舜放到鄭莊公的位置上,他又會有什麼妥善的解決之道嗎?
——蘇軾就曾經議論過這個問題。作為宋代蜀學的領軍人物,蘇軾雖然沒有《春秋》方面的專著,倒是有過一些相關散論的,其中便有一篇《論鄭伯克段於鄢》,認為到了叔段亂象已生的時候,就算大舜也沒有更好的辦法了,對叔段是非殺不可的。《春秋》之所以稱「鄭伯克段於鄢」,而不稱「鄭伯殺其弟段」,是認為到了這個時候就算聖人也無法保全兄弟之情。夫婦、父子、兄弟之親,都是天下之至情,至情之間釀成這般相互殘殺的局面,定非一日之寒。——鄭莊公到底應該怎麼做?蘇軾品評「三傳」的解決方案道:《榖梁傳》給出的解決之道是「緩追逸賊,親親之道也」,但這顯然是行不通的,因為矛盾之深都已經到了這種田地,就算真的緩追逸賊,恐怕也保全不了親親之道了。所以說,真到了這種時候,就算聖人也會殺弟,但聖人顯然有辦法防患於未然,不會使事情惡化到這般地步。《公羊傳》說「母欲立之,己殺之,如勿與而已矣」,又分析當國、內外云云,見識短淺。《左傳》認為「段不弟,故不稱弟,如二君,故曰克,稱鄭伯,譏失敎」,若要探求聖人的深意,《左傳》還是比較可取的。1490
看來,即便大家都能同意用大舜和周公來作參照系,得出的結論也未必相同。甚至還可能是完全相反的——據《舊唐書·高祖二十二子傳》,李世民的手下勸他除掉李建成和李元吉,說是那兩人早就想除掉李世民了。見李世民遲疑不決,大家就引大舜為例,問道:「您覺得大舜這人怎麼樣?」李世民自然是一番誇讚,說大舜既是孝子,又是聖君。大家再問:「大舜當初被騙到井裡的時候,如果沒能僥倖脫身,豈不就被困死了,哪裡還有被人誇作孝子的機會?被騙到穀倉上的時候,如果就那麼被燒死了,又怎麼可能在將來成為聖君?小委曲可以忍一忍,但大難可一定要躲一躲!」李世民這才下了決心,要把李建成和李元吉除掉。1491
周公誅管、蔡的例子也被這些人援引過。《舊唐書·房玄齡傳》載,李世民到李建成那裡吃飯,中了毒,一眾手下大為驚駭,房玄齡便和長孫無忌商量,說現在矛盾已經化解不開了,再這樣下去恐怕會出大亂子,到時候不要說秦王府,就連國家社稷都會動搖,那還不如學周公好了,古人說「為國者不顧小節」,該下手就得下手。1492
同樣是大舜和周公的例子,重要的是解釋權掌握在誰的手裡。
7.呂祖謙《東萊博議》:科舉範文
如果不對大舜和周公的故事作出過度曲解的話,不得不承認這兩個光輝形象(尤其是大舜的形象)實在是太高大了,高大到幾乎遙不可及的地步。大舜和周公被樹立為了至高典範,現實生活中無論是誰,和這兩位大聖人比起來只能顯出一副灰頭土臉,其間區別只是灰頭土臉的程度不同而已。